1月3日,记者从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西自贸试验区将探索首创性改革,发挥政策叠加优势,加快发展优势产业,着力在广西自贸试验区形成“四最五集聚”发展态势。
2019年12月23日,广西自贸试验区印发《促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支持政策》,从支持先进制造业集聚发展等11个方面提出30项优惠措施,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政策创新为支撑、以产业发展为导向,着力构建“三位一体”的发展路径。
自治区商务厅负责人表示,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推动形成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系,是建设自贸试验区的关键目标。广西自贸试验区将着力形成“四最五集聚”的发展态势:把自贸试验区建成我区“产业转型升级最具潜力、开放合作最具优势、创新创业最具活力、体制功能最为完善的特殊经济功能区”;在自贸试验区“推动高端产业集聚、跨境产业集聚、功能平台集聚、制度创新集聚、优秀人才集聚,形成开放型经济新动能”。
目前,广西产业发展基础比较薄弱,现代产业配套还不够完善,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升产业竞争力是加快产业发展的当务之急。为此,“广西自贸三十条”聚焦改革优先权、产业发展、财税金融、招商激励、引进人才、产城融合等方面,支持各片区加快建设。
——突出支持产业发展。在广西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的符合主导产业方向的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绿色化工等6大类制造业企业以及现代物流、数字经济、文化创意、医疗康养、融资租赁、人力资源服务等6大类现代服务业企业,均可获得税收优惠和贡献奖励方面支持。
对中国-东盟特色优势跨境产业链、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权益类平台、跨境金融、跨境电商、跨境物流等领域的企业,按其当年对地方经济贡献的50%-70%给予奖励。
对世界500强企业、中国企业500强、跨国公司、行业领军企业、隐形冠军以及大型央企等企业总部,以及区域性总部、功能性总部等给予落户奖、贡献奖等方面的支持。
——突出支持引进高端人才。对符合广西自贸试验区鼓励发展产业的企业高管、骨干科研人才和其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5年内个人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予以全额奖励,这是目前国内最优惠个税奖励政策;对打算长期在片区工作、符合各片区产业发展方向等条件的外籍人才和留学生,给予工作许可证、居留许可证、教育医疗等便利。
——突出增强片区自主发展能力。将自治区级和设区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全部下放到各片区;片区收入片区留用;政府债券、资源性要素指标等向片区倾斜;支持开展市场化招商和引进战略合作伙伴整体开发。
“‘广西自贸三十条’实现了‘三个首次’即广西首次出台贡献奖励政策、首次出台跨境产业链支持政策、首次系统性出台总部经济支持政策。”自治区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区将发挥政策叠加优势,把自贸试验区建成高度自由、高度便利、低成本低税负的特区。
中机院致力于各类自由贸易区(港)、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口岸经济区、临空经济区、陆港经济“一带一路”发展项目的研究、规划及招商运营。先后为满洲里、天竺、杨凌综合保税区进行规划;于北京新机场、武汉、张掖等地规划临空产业经济建设;于成都、菏泽、安宁等地规划陆港经济产业建设;为泰州、孝感、贵阳、霍尔果斯等地进行经济开发区规划。均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成为当地产业(园区)经济建设的行动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