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合作是当今世界发展的一个重要潮流。我国推进区域合作的新一轮对外开放思路如下:由于多哈会谈陷入僵局,很多国家从多边贸易体制转向更灵活、更有针对性的区域贸易协定。中国需要通过加入谈判、建立区域全面经济合作伙伴关系、与越来越多的国家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等方式积极应对。而自由贸易实验区是试行TPP、TTIP和TISA等新一轮以投资、服务贸易自由化、强调公平竞争和权益保护为主的多边投资贸易体质和区域贸易安排最新规则的最佳实验载体。

在此背景下,我国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既以自由贸易园区(FTZ)的形态将海外资源“引进来”,又可作为“一带一路”对外战略合作的落脚地,打造更多沿路的自由贸易区(FTA)。

现状与机遇
从2013年9月到2019年8月,国务院先后分五批,批复成立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海南、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共18个自由贸易试验区。这18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几乎同步覆盖了沿海、中部和西部地区。让改革开放成为与地理位置无关的理念。
 
近6年来,以国务院发函等方式集中复制推广的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共五批、合计106项;由国务院自贸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总结印发供各地借鉴的“最佳实践案例”共三批、合计43个;各部门自行复制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53项。累计来看,自贸试验区形成的202项制度创新成果得以复制推广。
 
截至2018年底,11个自贸试验区(不包括海南及新设的6个自贸区)累计新设立企业61万家,其中外资企业3.4万家,自贸区以不到全国万分之二的面积,吸引了12%的外资,创造了12%的进出口。

截至目前,中国批准设立的自贸试验区已达18个,覆盖全国一半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它们都分布如下图:
中国批准设立的18个自贸试验区位置
 
提供的服务
针对自由贸易区可提供:地方发展环境分析、政策功能的改革创新、园区产业规划设计,以及运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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