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治理平台实现“平急两用”的优化路径

中央政府应在互联网反垄断、 促进企业竞争以及加强对数字治理平台项目审批和监督等方面发挥作用。 同时, 要运用平急两用的标准来改造提升数字治理平台, 促进 “人防” 与 “技防” 的有机融合。


遵循“平急两用”理念要求,结合当下实际,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优化数字治理平台:


(一)要在正确政绩观的指导下安全有序地推进数字化

我国长期存在的以GDP为中心的政绩观在近年来发生了显著变化,地方主政官员逐渐认识到生态、环保、民生等许多领域的重要性。在此背景下,部分官员瞄准了数字技术,响应“数字中国”战略,大力推进数字化改革和数字化发展。激进的数字化措施层出不穷,必然会导致数字化沦为新时代的政绩工程。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数字技术本身也是一把双刃剑,如果失去警惕心理,可能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危机。对于具有决策权的地方主政官员而言,应该做到这些:第一,规划数字治理平台项目时量力而行,不能为了追求政绩而强推数字化;第二,全面辩证地认识数字技术,不能因为盲目推崇而陷入“技术决定论”;第三,与企业合作时保持头脑清醒,不能牺牲公共利益或者损害党的执政根基。

数字治理平台实现“平急两用”的优化路径

(二)要加强数字治理平台项目的立项审核和运行监管

针对平台泛滥、好看不好用等数字治理乱象,笔者认为亟待中央层面出台规范。数字治理也需要元治理。从本质上来看,数字治理平台是一种大型公共项目,并且具有政企合作“共建共治共享”的特征。总体而言,其在许多方面与前些年流行的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具有高度相似性。因此,不妨借鉴PPP项目管理的相关经验,制定全国通用的数字治理平台项目建设规范,引导互联网企业与各级政府良性合作。首先,要建立数字治理平台项目报备审批制度。财政紧张不能任性,财政宽裕也不能任性,并不是哪个政府部门想建个平台就建个平台,必须要进行周密论证,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其次,中央层面应该建立全国统一领导小组。为了防止地方主政官员不切实际地盲目强推数字化,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财政部等中央部委应联合起来,行使必要的规划权、审批权和监督权。最后,要建立项目追责机制。特别是对于投资额较大的数字治理平台,对其建设运营过程应加强监督,对于决策失误、官商勾结等行为予以惩戒。


(三)要确保基础性数字治理平台具备平急两用的功能

根据当前的实际情况,一些小型数字治理平台被废弃只是时间问题,很难再拿平急两用的标准去要求他们改进。但对于前期投入较大的区县级及以上行政级别的政府部门建设的数字治理平台,需要用平急两用的标准进行评估。倘若不能达标,应及时督促其优化完善。对于那些行业性、专业性的数字治理平台,应尽可能进行容灾备份,提高其安全冗余度。对于那些综合性、基础性的数字治理平台,除了提高安全冗余度,还应该增强其平急转换能力,注重开发和挖掘公共数据的潜在价值。对于新建拟建的数字治理平台,则要进行分类审批、差异化治理。具体来讲:在街道、乡镇、社区、村庄层面,要结合地域距离和隶属关系等因素提高数字治理平台的覆盖范围,多建区域性、综合性、平急两用的平台,避免出现每个村社都独立建平台的局面;在城市、区县及以上层面,要推广平急两用理念,制定平台建设标准,确保数字治理平台在平时好用、在急时管用。


(四)要以优化政商关系为抓手促进数字技术快速进步

商业垄断是经济规律的一种客观结果,行政垄断是政府权力的一种天然倾向。为了避免出现商业垄断与行政垄断并行的糟糕情形,中央政府必须重拳出击,遏制地方政府与互联网企业深度绑定的不良趋势。在此,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同时发力:第一,要坚定不移地继续反垄断。前几年,针对资本无序扩张和互联网大厂高度垄断现象,中央采取了较为严格的监管措施。今后应当保持反垄断的常态化,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第二,提供互联网企业公平竞争的环境。仅仅反垄断是不够的,长远来看还要大力促进中小型互联网企业的发展。只有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才能促使数字技术不断进步。第三,严惩为企业不正当竞争提供帮助的地方主政官员。个别超大型互联网企业借助与某些地方主政官员的地缘、业缘关系疯狂扩张、排斥对手,已经成为公害,中央高层对此要引起重视,防患于未然。


(五)要在双向适配的过程中实现技术与组织有机融合

数字技术对公共组织的影响是全方位的。建成数字治理平台并不意味着数字化就完成了,技术与组织有机融合才是数字化的本意。当然,由于技术本身的原因,我们不能强求相关工作人员都去改变自己适应平台。“数实融合”应该是一个双向互动、渐进调适的过程。根据平急两用的标准,促进“人防”与“技防”有效整合,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在项目论证阶段要正确选择技术供应商。虽然数字技术最近几年被各界追捧,但其门槛并不算太高,具有数字治理平台建设能力的相关企业数量庞大。因此,要尽可能在项目论证阶段挑选合适的技术供应商。其次,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让基层使用者充分参与。数字治理平台并不只是把数字大屏展示给领导看的,它是给一线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每天去使用的。所以,要尊重基层使用者的意见和建议。最后,在项目建成后要及时调整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如果平台没有重大缺陷,应该根据平台的功能重新设计部门架构,构建人员、业务与平台之间全新的运作机制。(作者:郑春勇 王雨 刘宇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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