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促进户外运动设施建设与服务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明确提出建设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的重要任务。中央预算内投资将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鼓励整合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体彩公益金、企业投资等多渠道资金,推动户外运动与旅游、文化等产业深度融合。申报主体以地级市(州、盟)或省直管县人民政府为主,需具备良好的资源禀赋、稳定的财政能力及可持续运营方案。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通过政企合作模式优化投资结构,提升建设运营效率。到2030年,全国计划建成100个左右的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形成特色鲜明、业态丰富的户外运动产业体系,助力体育强国建设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具体政策要点如下:
政策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明确将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渠道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
《关于建设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的指导意见》提出整合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相关项目建设。
支持范围
主要针对符合条件的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项目,包括设施完善、服务优质、赛事丰富等方向的建设项目。
建设目标
计划到2030年建设100个左右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中央预算内投资将助力实现这一目标。

以下是关于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的投资体量要求及投资主体的详细说明:
一、投资体量要求
资金支持渠道
中央预算内投资将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同时鼓励整合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体彩公益金、企业投资、银行贷款等多渠道资金。具体项目需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评审的标准,包括资源禀赋、建设方案可行性等。
投资方向
资金主要用于设施完善(如赛道、营地、服务中心)、服务升级(智慧化管理系统)、赛事运营(国际级赛事引进)等“硬投资+软建设”领域。需体现对自然资源的高质量转化和后期可持续运营能力。
规模参考
单个目的地建设通常需结合地方资源禀赋和项目规划,目前政策未设定统一的最低投资额,但要求地方财政状况稳定以确保配套资金落实。
二、投资主体要求
申报主体
以地级市(州、盟)或省直管县人民政府为建设主体,负责编制建设方案并申报。省级发展改革委和体育部门负责初审推荐,每省原则上不超过4个地区。
参与主体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支持“政企合作”模式。企业可通过PPP、特许经营等方式投资运营具体项目,但需与政府主导的建设规划协同。
资质条件
地方政府需证明资源禀赋良好(如自然资源、体育基础)、发展空间充足(土地、环保合规)、财政能力稳定。
企业参与需具备相关领域投资经验及运营能力,优先考虑有成功案例的机构。
三、申报流程与时限
关键节点
省级推荐需在2025年7月15日前完成,国家层面将组织专家联审后确定最终支持名单。
动态管理
入选项目需定期提交进展报告,未达标的可能调整支持政策。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项目的资金比例或申报模板,可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发布的《通知》附件。
四、申报流程
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需按照"地市谋划、省内推荐、国家复核、建设实施"等步骤推进,通过审核的项目可获得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