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土储专项债常见问题整理
土地用途相关
土地储备方案中,若纳入征地拆迁补偿方案,则可以用于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工业用地转变为商业用地,需先确认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并与自规部门沟通能否调整;农村闲置集体土地不符合收储条件,可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处理。
申报主体与范围
高新区、经开区存量土地可纳入上一级政府土地土储,如县级经开区纳入市本级土地土储;国企土地可以作为收购对象,平台公司还可通过土储专项债化债;对于企业已在工业用地上建厂房的情况,应采用收购而非新增方式处理。
申报流程与材料
土储专项债和发改系统关系不大,如北京部分项目做成一级土地开发,基建项目先入重大项目库,从自然资源到土储系统,无需立项和编写可研报告;自规系统上传的方案是实施方案。
资金使用与额度
土储专项债资金一次性到位,申报额度不受不高于 80% 的限制,已发行项目多为 100%,资金用于完整购买土地;发行资金先支付给出售人,严禁空转并实行穿透式监管;公开专项债额度 4.4 万亿元,预计用于土地储备的约为 10% 即 4400 亿元或更低,其中包含存量商品房和拖欠企业贷款。
土地产权与评估
有抵押的土地可以收储,但需债权人同意,且收入资金要能覆盖成本,地块应具备交易属性,产权清晰,查封土地不具备收储条件;新增地块收储无评估,存量土地作为资产可进行评估;收回平台公司土地时,若低于原价格,本地土储中心在报当地县政府同意并集体决策的情况下,可规避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其他问题
土储专项债在本息覆盖比上要求为 1.2;年度土储计划可找当地土储中心咨询,进行动态储备;三四线城市项目包装时,一般总投资在 2 亿左右,避免一个大项目包装几块地。
02 土储专项债申报要点
1.土地储备方案要完备
方案中应明确土地的来源、用途、规划等关键信息,若涉及房屋拆迁,需将拆迁补偿方案纳入其中,确保各项安排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2.符合规划与产权要求
土地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对于拟调整用途的土地,要提前与自规部门沟通并获得许可;地块产权要清晰,具备交易属性,有抵押的土地收储需谨慎处理,确保资金能够覆盖成本且债权人同意。
3.合理规划项目投资规模
根据城市规模和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项目投资规模,如三四线城市项目总投资一般控制在 2 亿左右,避免过度包装项目,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收益性。
4.关注资金使用规范
严格按照规定,确保资金一次性到位且专款专用,直接支付给出售人,杜绝资金空转,配合穿透式监管,保障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
5.注重本息覆盖比
确保项目预期收益能够达到本息覆盖比 1.2 的要求,在项目规划和预算编制时,充分考虑土地增值、开发收益等因素,合理测算收益,确保偿债能力。
6.配合申报流程要求
虽然与发改系统关联度低,但仍需按照自然资源到土储系统的流程进行申报,准备好实施方案等相关材料,及时上传至自规系统,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03 土储专项债申报流程图

04 土储专项债改进措施
1、加强政策解读与培训
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土储专项债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力度,组织针对地方政府、平台公司和相关企业的培训,提高从业者对政策的理解和把握能力,减少因政策误解导致的申报失误和操作风险。
2、完善土地评估机制
针对存量土地评估和新增土地收储评估的不同情况,建立更加科学、规范的评估体系,明确评估标准和方法,确保土地价值得到准确评估,为土储专项债的发行和实施提供可靠依据。
3、强化项目监督与管理
建立健全项目监督机制,从项目申报、资金使用到项目实施和收益分配,进行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项目顺利推进,提高土储专项债的使用效益。
4、优化项目规划与设计
地方政府在规划土储项目时,应充分考虑土地的后续利用和开发,结合当地经济发展需求和产业布局,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和开发模式,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实现土地价值最大化。
5、加强部门协作与沟通
自然资源、财政、发改等部门应加强协作与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在土地规划、项目审批、资金监管等方面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共同推进土储专项债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