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为稳投资、补短板、促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在推动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然而,在专项债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从项目入库储备到发行使用的各个环节,都面临着诸多复杂且实际的问题,亟待清晰明确的解答与规范。本文聚焦于专项债项目入库储备审核阶段的常见疑问,如打捆打包项目的界定、已发行债券项目的再次申报、项目土地手续要求等,同时对专项债发行主体、投向领域、资金使用规范等核心要点进行梳理,旨在为相关从业者和关注者提供全面且实用的指导,助力专项债项目高效、合规推进。

专债项目入库储备审核有关问题
01、打捆打包项目的定义是什么?同类建设内容项目是否可以打捆?如多个老旧小区,幼儿园是否可以按照一个项目履行审批程序?
答:本管辖区内同类型项目,如城镇老旧小区、公办幼儿园、托育所、政府投资停车场等,同领域的项目可以按一个项目履行审批程序,申请一个项目代码。不允许多个领域项目代码打包成一个项目。
02、之前已发行债券的核准项目,2024年还有债券需求,是否可以入库?
答:必须是在国家发改委审核通过的准备项目清单中的项目。
03、过去年份已发过债券,2024年仍有需求的项目,但是资金需求不足1000万元,是否可以再次申报?
答:资金需求500万元以上可以。
04、涉及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用地是村集体,用地规划下不来,土地租赁、承包合同可以作为土地手续吗?
答:凡涉及用地的,均需要取得土地相关手续。
05、财政库做一案两书按照可研的总投资算,省项目储备库总投资按照初设算,可研和初设总投资不一样的项目怎么办?
答:设区市审批部门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调整。
06、统计市县申报项目和入库项目数时,市县申报项目以市县转入项目库项目数为准还是以形成初次申报项目数为准?
答:以设区市审核通过报省发改委的项目个数为准。
07、有的项目都开工几年了,甚至拿到了几批专债的钱了,至今未取得工规证和开工证,可以现在入库吗?
答:入省项目储备库可以,取得相关手续后,可以申请列入国家准备项目清单。
08、河道治理、智慧城市、图书馆、博物馆建设项目如何掌握?
答:符合水利要求的河道治理可以,智慧城市(不含土建工程工程)可以,单一功能的图书馆、博物馆项目不可以。
09、道内建有民居,随着治理提升河道防能力,要求搬迁将整个村的民居迁出河道,现在实施搬迁,此类项目能否取得专项债的支持?
答:不支持。
10、新基建项目:如果实施信息化项目,是长期租用房屋,在申报时,没有三证之一,只有租赁协议,怎样上传文件作为支撑;智慧灯杆的作用也不仅仅是照明,还有信息化新基建成份的内容,一般都让去掉了,是否可以报?
答:信息化项目可以没有三证。智慧灯杆不支持。
11、乡村振兴等综合性较强的项目,内容较多,有没有限制主要投向农业领域?
答:乡村振兴项目指农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整治类项目。不支持绿化、农业生产及加工类项目。
12、库里填写的建设内容与批复差异大,如何解决?
答:以批复内容为依据。
13、竣工时间差异较大。经沟通,未竣工,如何处理差异?如:某工程,初设批复文件上建设年限2021年4月至12月,库里填报2021-08-04至2023-04-13。
答:以施工许可证日期为准。
14、跨区域项目如何填报?部分手续县区不掌握。
答:跨区域项目分段实施,由项目所在地分段进行入库填报,相关项目清单市发改委汇总报送省发改委投资处,经分管同志核实确认后,将相关手续补充至该项目。
专项债的18个基本要点
01、专项债的发行主体是什么?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为专项债券的发行主体,具体发行工作由省级财政部门负责。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政府(以下简称市县级政府)确需发行专项债券的,应当纳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统一发行并转贷给市县级政府。经省政府批准,计划单列市政府可以自办发行专项债券。
02、专项债投向哪些领域?
专项债支持11大领域。分别是: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
(其中,社会事业里主要包括卫生健康、教育(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养老、文化旅游、其他社会事业。支持乡村振兴、生态文化旅游、乡村休闲旅游、红色旅游、旅游扶贫开发建设、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
03、专项债资金可以用作资本金的领域有哪些?
13个领域项目,分别是铁路、收费公路、干线和东部地区支线机场、内河航电枢纽和港口、城市停车场、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城乡电网、水利、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供排水、新能源项目、煤炭储备设施、国家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
04、专项债可以发行多少年?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财库〔2020〕36号),地方债期限为1年、2年、3年、5年、7年、10年、15年、20年、30年。允许地方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到期还本、提前还本、分年还本等不同还本方式。
05、专项债是否可以分期偿还?
完善专项债本金偿还方式,在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方式基础上,鼓励专项债发行时采取本金分期偿还方式,既确保分期项目收益用于偿债,又平滑债券存续期内偿债压力。
06、专项债的本金和利息如何偿还?
专项债务本金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发行专项债等偿还。专项债务利息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偿还,不得通过发行专项债偿还。常规的10年期以下专项债按年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10年期及以上专项债按半年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制定提前还本计划的项目,按照约定及信息披露的方式偿还本金及利息。
07、省内的专项债发行计划是谁制定的?
省级财政部门统筹考虑本级和市县情况,根据预算调整方案、偿还专项债务本金需求和债券市场状况等因素,制定全省专项债发行计划,合理确定期限结构和发行时点。
08、专项债通常在何时提前下达?额度多少?
最早在上一年11月。2019年以后,财政部可以在两会前提前下达未来年度专项债额度,确保来年初地方债及时发行。实际操作中,多数年份选择在上一年末提前下达专项债额度。政策规定,专项债提前下达额度不超过当年新增限额的60%。实际操作中,每年末提前下达额度占来年总额度的40%-50%。
09、已完工的项目是否可以申请专项债券资金?
不可以。专项债券资金可以用于新建或在建项目,资金下达后要求形成实物工作量。
10、哪些单位可以做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要有机关法人证书);事业单位/地方城投公司 /国有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授权)。具体各省要求有不同,以本省要求为准。
11、专项债项目收益来源是否需要和建设内容匹配?
需匹配,收益挖掘要遵循以下原则:
(1)相关性原则(收入来源于项目自身)
(2)直接性原则(收入来源于项目建设内容)
(3)可衡量原则(收入有参考依据或标准)
12、专项债券资金重点支持的方向包括“两新一重”,指的是什么?
“两新一重”顾名思义,也就是两个“新”和一个“重”,分别是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以及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
(“两新一重”建设主要是: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新一代信息网络,拓展5G应用,建设充电桩,推广新能源汽车,激发新消费需求、助力产业升级。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大力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以适应农民日益增加的到县城就业安家需求。)
13、同类项目可否打包发行专项债?
根据项目所属区域、行业、类型等因素,可采取同类项目集合方式发行;
譬如多所幼儿园、学校、乡镇卫生所(单个子项目平衡到整体平衡)专项债申报要求项目要入发改重大项目库(一个项目一个代码,同类项目建议打包一个立项)。
14、项目资本金可以全部使用专项债资金做资本金吗?
不能。项目资本金应满足不同行业资本金的比例要求,同时,资本金不应全部以专项债资金充当。地方政府或项目单位应自筹一部分资本金,缺口部分可以使用专项债资金。从已发专项债来看,很少有专项债资金占资本金金额60%以上,常规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般要求最低资本金不低于20%。
15、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是否可以置换存量债务?
严禁将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于置换存量债务,决不允许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依法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严禁用于发放工资、单位运行经费、发放养老金、支付利息等,严禁用于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企业补贴等。同时,坚持不安排土地储备项目、不安排产业项目、不安排房地产相关项目。
16、需要第三方专业机构配合做的文件有哪些?
专项债项目发行前,需要第三方专业机构做的文件主要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收益与融资平衡方案、财务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信用评级文件(信用评级文件一般由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协调编制)。
17、文化旅游领域,哪些项目不支持申报?
博物馆以外的文化类项目、非A级景区内的旅游项目、酒店和民宿等产业建筑、已竣工或临近竣工项目、大规模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提质“亮化”等项目不支持申报。
18、多功能智慧杆项目可以申请专项债吗?
可以。目前已经有多个片区化的多功能智慧杆项目申请专项债成功。以多功能智慧灯杆为基础,延伸应用场景实现:智慧照明、智慧交通、智慧警务、智慧城管、城市环境监测、智慧停车、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车路协同、5G基站搭建等项目可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