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国家物流枢纽网络,促进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通知,将武汉生产服务型等30个国家物流枢纽纳入建设名单。此次纳入建设名单的枢纽具有三方面显著特点:
一是紧密融合产业,推动枢纽经济发展。本次入选名单中,生产服务型、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共19个,占比63%。相关枢纽依托各自资源禀赋,不断提升服务能级,深入产业链条,打造各具特色的枢纽经济。宁波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围绕绿色石化、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新材料等产业集群,布局供应链配套设施,提供物流集成服务,推动产业链提质增效。成都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依托农产品交易市场,强化大宗农产品集散与冷链物流等核心功能,拓展农产品加工产业链,构建“生产—仓储—流通”服务一体化、覆盖初级产品至高附加值农产品的全品类供应链体系。
二是畅通国际物流通道,服务区域对外开放。相关枢纽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加强通道能力建设,为服务区域扩大开放贡献力量。哈尔滨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全力推进国际航线网络建设,打造面向俄罗斯和日韩的空中通道,“哈尔滨—哈巴罗夫斯克—首尔”航线实现跨境中转效率提升30%。巴彦淖尔(甘其毛都)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强化对蒙物流通道服务组织能力,不断提升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国际换装组织能力、流通加工物流条件等,打造向北开放的重要门户。
三是提升运行效能,助力降低物流成本。相关国家物流枢纽不断创新运行模式,通过流程优化、资源整合,提供效率更优、成本更低、质量更好的解决方案,积极发展适应我国国情的现代物流运行体系。周口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加强服务组织能力,开展基于“水水中转”的“内河+海运”接力运输模式,充分利用内河航运连接沿海港口资源,延伸全球水运业务,相较传统陆海联运,时间缩短约13%。沈阳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开展“中欧班列通关信息化互联互通平台”建设,协调海关、铁路、场站等多方资源,提升多环节作业适配度,各方协同作业效率提升超过50%。 图片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持续推动相关国家物流枢纽扎实推进建设工作,抓好《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明确的各项任务落实,培育提升国家物流枢纽发展综合竞争优势,充分发挥资源配置枢纽、组织运行中心和服务高地作用,“以点带面”加快完善现代物流组织运行网络和基础设施网络,推动我国现代物流规模化、网络化、系统化发展,构建“物流枢纽+产业集群”协同发展新模式,为系统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发展符合我国情以及大规模生产消费需要的现代物流体系提供关键支撑。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宣传、信息公开、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读重大政策,提供政务服务等。
以下为国家物流枢纽建设项目专项债申请要点分析
一、政策背景与支持方向
国家政策依据:需符合《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发改经贸〔2018〕1886号);参照《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符合"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要求。
重点支持领域:多式联运设施建设(铁路专用线、港口集疏运等)、智慧物流基础设施(自动化仓储、智能分拣中心)、冷链物流枢纽设施、应急物流保障设施、国际物流中转设施(保税物流中心、跨境节点)。
二、项目合规性要求
规划衔接:需纳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与省级物流规划相衔接、项目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审批要件:完整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有效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如已开工)。
三、专项债申报核心要素
收益平衡设计:需明确至少3项收益来源(如仓储租金、装卸服务费、物流信息服务费等)、项目收益覆盖率≥1.2(建议达到1.5以上)、编制10年期现金流测算表。
资本金要求:符合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要求(物流项目一般20%)、资本金来源需落实证明、负面清单规避不得包含商业化房地产开发、避免纯设备购置类投入、土建投资占比不宜超过60%。
四、申报材料编制要点
实施方案编制:突出"补短板、强弱项"功能、量化项目对区域物流成本降低的预期效果、明确运营管理模式(建议政府平台公司+专业物流企业合作)。
财务分析:成本测算需包含建设期利息、采用保守性原则预估收益、设置敏感性分析(货量波动20%情景测试)。
附件准备:物流需求分析报告(最好有第三方数据支撑)、与重点企业的合作意向书、前期工作完成度证明。
五、实操建议
时序安排:提前6个月启动前期工作、关注每年3-4月和9-10月申报窗口期、预留至少2个月用于材料修改。
风险防控:设置专项债资金监管专户、准备应急预案(如货量不及预期时的补救措施)、明确资产处置路径。
创新方向:探索"物流枢纽+"开发模式(如配套产业园区)、引入REITs退出机制设计、结合碳达峰要求设计绿色物流设施。
注意事项:
避免过度包装收益,近年审计重点关注物流项目收益虚高问题;
建议新申报项目投资规模控制在5-20亿元区间;
优先申报已开工或前期工作成熟度≥80%的项目;
注意2023年后政策对项目信息化投入的新要求(一般不低于总投资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