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是城市更新的重要内容,对于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功能、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随着政策支持力度的加大,城中村改造项目逐步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范围,为项目提供了重要的资金保障。为规范城中村改造专项债申报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中机院争资立项小组从主管部门、政策内容、支持范围、申报条件、审核要点、申报窗口及资料清单等方面进行系统梳理,助力地方政府科学谋划项目,优化申报流程。

一、主管部门
城中村改造专项债资金的主管部门一般为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具体由市、县级财政局负责项目的申报、审核及资金管理。
二、政策内容
1. 支持范围:支持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新建、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纳入计划内的项目。
2. 资金用途:专项债资金可用于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前期工作、征收补偿安置、安置住房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3. 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可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享受税费优惠政策,并获得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专项借款支持。
三、申报条件
1. 项目成熟度:项目需具备成熟的前期条件,包括规划条件确定、征拆补偿协议签订、部分区域已开始拆迁等。
2. 资金平衡方案:项目需制定合理的资金平衡方案,确保项目收益能够覆盖债券本息。
3. 征收安置方案:需制定详细的征收安置方案,确保征收工作顺利推进。
四、审核要点
1. 项目可行性:审核项目是否具备实施条件,包括规划、用地、资金等方面。
2. 资金来源:审核项目资金来源是否明确,是否具备资金平衡能力。
3. 收益测算:审核项目收益测算是否合理,是否能够覆盖债券本息。
五、申报窗口及资料清单
1. 申报窗口:项目需在每年地方政府专项债申报期内提交申请,具体时间由财政部门通知。
2. 资料清单:
- 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 立项文件及规划许可。
- 征收安置方案及资金平衡方案。
- 用地手续及环评文件。
- 项目实施方案、财务评价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六、总结
城中村改造专项债资金的申报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多个环节和部门。通过明确主管部门、政策内容、申报条件及审核要点,能够有效提高申报成功率,为城中村改造项目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