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园区是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促进产业集聚的重要载体,其基础设施建设对提升园区承载能力、优化营商环境具有关键作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为支持产业园区建设的重要融资工具,为完善园区配套、吸引优质企业入驻提供了有力保障。
为规范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专项债申报工作,提高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中机院争资立项小组从主管部门、政策内容、申报条件、审核要点、申报窗口及资料清单等方面进行系统梳理,重点支持具备招商引资成果的标准化厂房、科创孵化器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严格限制无实质产业支撑的"空壳园区"。
中机院争资立项小组旨在帮助地方政府、园区管委会及项目实施单位准确把握专项债政策要点,科学谋划项目,优化申报流程,确保资金精准投放,切实发挥专项债对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促进作用。

一、主管部门
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专项债申报的主管部门包括省级财政部门、发展改革部门以及园区所在地的市县政府。省级财政厅负责组织项目评审、额度分配和债券发行,市县发改部门负责项目初审和推荐。项目最终需通过国家发改委重大项目库和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进行申报。
二、政策内容
(一)支持范围
园区级别:国家级、省级产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
标准化厂房(需已签订入驻协议或有企业合作意向)
科创孵化器(需有明确企业入驻意向)
仓储设施、供排水系统、供热管网
停车场(可含充电桩)
污水处理厂等环保设施
辅助设施:允许配建研发中心、科研楼、员工宿舍、食堂等少量辅助用房,但不得以这些设施作为申报主体
(二)负面清单
无招商引资成果的"空壳园区"项目不予支持
纯商业地产开发、主题公园、仿古建筑等禁止申报
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不在支持范围内
三、申报条件
项目成熟度:需完成立项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等前期手续
收益要求:项目必须具有稳定收益,能够覆盖债券本息
标准化厂房需提供已签订的租赁协议或入驻意向书
科创孵化器需提供拟入驻企业名单及合作协议
资本金要求:项目资本金比例符合国家规定,专项债可用作资本金的比例上限为30%
负面清单规避:项目不得涉及专项债禁止类领域
四、审核要点
(一)前置条件审核
项目立项文件完整性及合规性
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和经济效益的分析深度
土地、规划等要件的齐备情况
(二)项目质量审核
建设内容合理性:投资规模与建设内容匹配度
收益平衡方案:收益测算科学性和偿债计划可行性
招商引资成果:企业入驻协议或合作意向书的真实性
负面清单符合性:严格对照禁止类项目清单
(三)评分重点
项目成熟度(权重30%)
收益与融资平衡能力(权重40%)
对区域经济的带动作用(权重20%)
材料完整规范性(权重10%)
五、申报窗口
年度申报:一般每年11月启动下一年度项目储备,2025年项目申报窗口期为2024年11月-2025年3月-6月。
批次安排:多数省份实行"随报随审"机制,成熟一批申报一批
紧急通道:对重大产业项目可申请进入绿色通道,但需提供充分证明材料
六、资料清单
基础材料:
项目建议书及立项批复文件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专项债材料:
项目实施方案(含收益平衡方案)
财务评估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法律意见书(律师事务所出具)
证明材料:
企业入驻协议或合作意向书(需加盖企业公章)
土地证明文件(土地使用权证或预审意见)
规划许可文件
辅助材料:
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收益测算报告
债券还款计划
项目管理办法
七、注意事项
项目包装:避免将无关联项目打包申报,应确保项目内容聚焦
收益设计:合理规划收益来源,厂房租金、停车费、污水处理费等均可作为偿债来源
时限要求:新开工项目需确保当年能够开工建设,续建项目需提供进度证明
额度竞争:省级层面实行额度竞争机制,项目质量直接影响资金分配
注:本指南基于2025年专项债最新政策整理,具体申报需以当地财政、发改部门最新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