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双碳"战略的深入推进,新能源产业已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重点支持领域。2025年专项债政策进一步强化了对绿色低碳能源项目的支持力度,为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重要融资渠道。中机院争资立项小组基于最新政策文件,系统梳理了新能源项目专项债申报的核心要点,涵盖主管部门职责、政策支持范围、申报条件与流程等关键环节,旨在帮助项目单位准确把握政策窗口,提高申报成功率。特别针对大型风光基地、可再生能源供热、充电基础设施等四大重点领域,提供了详细的申报指引,助力地方政府和企业在能源转型中抢占先机。
一、主管部门
-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项目立项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等工作,对项目的整体规划和建设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发展规划。
- 财政部门:负责专项债资金的分配与管理,对项目的资金需求、收益预测、偿债能力等进行评估,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回收。
- 能源主管部门:对新能源项目的建设内容、技术方案、新能源接入等方面进行专业指导和审核,确保项目符合能源行业标准和要求。
二、政策内容
- 资金支持方向:重点支持新能源项目的建设与升级,包括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抽水蓄能电站等绿色低碳能源基地,村镇可再生能源供热,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公共领域充换电基础设施等,旨在提高新能源的利用效率、扩大新能源的应用范围,促进能源的清洁低碳转型。
- 收益与融资平衡:要求项目具有稳定的收益来源,能够实现项目收益与融资的自求平衡。收益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电费收入、供热收费、充电服务费等。
- 项目前期要求:项目需完成必要的前期工作,如立项、可研、用地、环评等手续,具备开工条件或已开工建设,确保专项债资金下达后能够及时投入使用。
三、支持范围
- 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抽水蓄能电站等绿色低碳能源基地(含深远海风电及其送出工程):支持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的建设,包括风力发电机组、光伏电池板的安装,以及配套的升压站、送出线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新能源的发电能力和并网稳定性;抽水蓄能电站的建设,通过利用电力负荷低谷时的电能抽水至上水库,在电力负荷高峰期再放水至下水库发电,提高电网的调峰能力和稳定性。
- 村镇可再生能源供热:在村镇地区推广可再生能源供热,如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为居民提供供热服务,减少对传统化石能源的依赖,降低碳排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包括公共充电桩、专用充电桩和私人充电桩,满足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推动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应用,促进交通运输领域的节能减排。
- 公共领域充换电基础设施:在城市公交、出租车、环卫车等公共领域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为公共车辆提供便捷的充换电服务,提高公共领域的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城市绿色出行水平。
四、申报条件
- 项目立项与可研批复:项目需取得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项目建议书批复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明确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建设规模、投资估算等内容。
- 用地与规划许可:项目需获得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文件,确保项目建设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要求。
- 环评与能评:根据项目性质和规模,完成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和节能评估手续,取得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文件和节能审查意见,体现项目的环境可行性和能源利用合理性。
五、审核要点
- 项目收益评估:重点审核项目的收益预测是否合理、稳定,收益来源是否可靠,是否能够覆盖债券本息。对电费收入、供热收费、充电服务费等收益来源进行详细分析和测算,确保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 资金平衡分析:审查项目的总投资、资金来源与资金使用计划是否匹配,专项债资金的投入是否能够有效推动项目建设,是否存在资金缺口或闲置问题。
- 前期手续完备性:检查项目的立项、用地、规划、环评等前期手续是否齐全、合法有效,确保项目具备合法合规的建设条件。
- 建设内容与标准:核实项目的建设内容是否符合新能源项目建设的相关标准和规范,是否能够满足当地新能源应用和发展的要求,避免出现建设规模过大或过小、技术方案不合理等问题。
六、申报窗口及资料清单
- 申报窗口:常规申报窗口:3月、6月、11月,
2025年首批申报截止时间预计为6月中旬。在申报窗口期内,项目单位需按照要求完成项目申报资料的编制和提交工作。
- 资料清单:
- 项目实施方案:详细阐述项目的建设背景、目标、内容、进度安排、投资估算、收益预测等,是项目申报的核心文件。
- “一案两书”:即实施方案、财务评价报告、法律意见书。财务评价报告对项目的财务状况、收益能力、偿债能力等进行专业分析和评估;法律意见书对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等进行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 立项与可研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等,证明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已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 用地与规划文件: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表明项目用地已得到自然资源部门的认可,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 环评与能评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节能审查意见等,体现项目的环境可行性和能源利用合理性。
- 其他相关材料:如项目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报表等,证明项目单位的合法性和财务状况。
七、申报流程
1. 项目筛选:作为储备项目,由财政先进行一轮筛选,所需资料包括项目初步策划方案或项目建议书及批复。
2. 前期调研:项目单位对拟申报项目开展前期调研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
3. 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一般在每年10月或11月底前,发出对当年增补的项目资金需求和次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需求的通知,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省级财政、发展改革部门要分别于前按要求通过地方政府债务信息系统、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并确保信息填报准确无误、相互衔接。
4. 项目准备:地方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可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包括项目管理职能的划分及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引入等。
5. 方案编制:结合专项债券相关管理规定及债券市场要求,项目业主单位自行或者聘请专业第三方机构编制专项债券《实施方案》,对债券发行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
6. 方案评估:方案编制完成后,须将方案提请会计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等合法专业机构对实施方案的合法、合理、合规性开展专业评估,出具项目实施方案《财务评估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7. 方案报送:本级财政部门会同项目实施机构将《实施方案》、《财务评估报告》和《法律意见书》汇总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同级人民政府将审核批准的实施方案及第三方评估意见报送省财政厅。
八、特别提示
1. 避免将无收益内容打包申报(如纯电网建设)。
2. 充电桩项目需明确运营管理模式。
3. 风光基地项目需提供电网接入承诺函。
4. 申报材料需在系统中完整准确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