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通过对南京、苏州上市企业数量、资产、市值等方向的对比研究, 提出南京市在创新生态、核心企业市场表现出企业前瞻性上的不足,并以此提出完善培育体系、引导企业提升硬实力、优化创新生 态、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的对策与建议,具体如下:
生物医药类企业以其行业的特殊性,具有资产规模小、研发投入高、回报周期长等特点。
2020年是中国IPO的大年,也是资本市场改革加速之年,继科创板之后,新三板精选层、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纷纷落地。2000年至今,苏州共有14家生物医药企业上市,而南京仅有7家,可见南京在培育生物医药产业上市企业上相较苏州存在一定差距。
目前,南京生物医药上市企业发展相较苏州在科创环境、多元化发展格局、企业自身的活力上都存在一定的差距,特别是进入成熟期的地方龙头企业如何进一步发展成为国家级产业细分领域单项冠军,提出建议如下。
一、瞄准上市条件,建立分类分层的培育体系
建立市级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库的生物医药专题库,参照上市条件进行针对性辅导,提升企业运营能力,并对现有培育机制进行优化和落实。
一是对于瞪羚、独角兽企业,需强化对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的培育,给予和落实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积极的金融政策和资金补贴的同时,发挥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的“灯塔”作用,促进生物医药企业进行科技创新,不断壮大上市企业队伍。
二是对南京生物医药高新技术龙头企业进行摸排调研,挖掘具备前沿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技术转化前景广阔的拟上市企业,组织搭建拥有保荐承销业务资质券商及中介机构与企业交流对接平台。
三是积极对接北上深证券交易所和证监会派出机构,优化南京市政府、金融监管局、中介机构三者的联动机制,组建专业的培育辅导的人才队伍,提高各机构部门对科创板、新三板后备企业培育与上市的积极性,把科创企业上市纳入地方考核体系。
二、适应新发展形势,引导上市企业提升硬实力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MAH)的实施以来,打破了原有医药企业上市许可与生产许可合一管理模式,极大地激发了生物医药行业的创新活力。相较于药品上市许可与生产许可捆绑的模式,MAH制度的出台使得上市许可与生产许可分离,鼓励药物研发创新、保障药品供应、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南京应当把握机会,促进更多的新药研发CRO/CMO/CDMO企业加快发展,同时对其委外的业务进行出台专项扶持政策,降低控制风险,释放创新活力。
三、优化创新生态,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在新发展格局下,南京生物医药产业要发挥长三角城市群创新资源集聚优势,提高产业整体效益,协同布局一批生物医药产业重大项目和研发平台,构建药品“研发、临床在南京,生产在周边”的协同模式,支持南京都市圈生物医药企业龙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带动提高整个产业链的研发水平,加快都市圈产业园在生产环节的产业承接,推动都市圈城市创新券通兑通用,合力打造横向协同、垂直分工的产业链条,形成资金共同投入、利益共同分享的协同创新共同体,充分保障生物医药上市企业在GMP厂房建设的空间,提供更加良好的区域创新氛围。(作者:徐广磊,高春南,吴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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