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运河EOD项目实施方案:合作模式、运作管理、资金筹措、项目回报来源等

蓟运河(蓟州段)全域水系治理、生态修复、环境提升及产业综合开发EOD项目位于天津市蓟州区,蓟州区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重要国家战略的集聚之地,地理位置优越,发展潜力巨大。


蓟运河EOD项目,包括蓟运河(蓟州段)全域水系治理、生态修复、环境提升及产业综合开发,其中生态环境治理部分包括水污染防治工程、水资源配置工程、河库水系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山区水土流失保护工程、蓄滞洪区综合整治工程、流域智慧化管理工程等,产业综合开发部分包括国际会议中心、培训中心、大型文旅及康养基地等。项目静态总投资约65亿元,其中一期39亿元、二期26亿元,一期项目和二期项目可同步进行实施。

蓟运河EOD项目实施方案:合作模式、运作管理、资金筹措、项目回报来源等


一、合作模式

蓟州区政府采用引入投资建设人的方式确定合法投资建设主体,与区政府指定的平台公司依法成立流域投资公司,通过投资主体一体化带动流域治理及产业开发一体化。流域投资公司具体实施蓟运河流域(蓟州段)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环境提升及产业综合开发。项目总体合作期限为20年,资金构成为项目资本金30%、融资70%,流域投资公司负责全面筹资融资工作,统筹政府用于项目的资金,受托运营管理流域内相关工程和资产,综合开发利用区域内相关水资源、土地资源等其他相关生态资源,构建可行的商业模式,提高企业持续运营能力。


蓟运河EOD项目实施方案:合作模式、运作管理、资金筹措、项目回报来源等

图1 项目运作模式示意图


二、项目回报来源

2.1 水系综合治理专项资金。

区政府根据水系综合治理实际需求,设立水系综合治理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用于蓟运河流域(蓟州段)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该专项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


(1)国有土地出让收益。国有土地出让收益作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流入财政,政府通过基金预算支出途径将土地出让收益纳入专项资金。鉴于流域生态修复项目可带动土地增值,创造更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原则上对于流域投资公司在蓟州区自主开发的项目,政府扣除土地整理成本并按国家规定计提土地出让净收益部分以外,将全额作为项目还款来源;对于流域投资公司在流域综合治理一公里范围内非自主开发的项目,政府扣除土地整理成本并按国家规定计提土地出让净收益部分以外,将全额作为项目还款来源;对于流域投资公司流域综合治理一公里范围外毗邻区域非自主开发的项目,政府扣除土地整理成本并按国家规定计提土地出让净收益部分以外,以一定比例土地收益作为项目还款来源。


(2)税收政策支持。项目合作期限内,对于流域投资公司在蓟州区自主开发的项目,产生的新增税收及非税收入的地方留成部分全部纳入专项资金;对于在流域综合治理一公里内非自主开发的项目,产生的新增税收及非税收入的地方留成部分计提一定比例纳入专项资金,用于流域投资公司的投资成本及投资回报。


(3)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区政府将上级对本项目的专项转移支付,纳入专项资金;区政府从一般转移支付中支出一定比例,纳入专项资金。


(4)奖补资金。申请“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资金”“水污染防治资金”“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资金”“天津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等专项奖补资金,纳入项目实施的专项资金;将水资源税收、环境保护税收和地方国有企业利润计提进行一定比例组合作为补偿资金,纳入专项资金。


2.2 土地资源收益。

流域投资公司通过以下途径用活土地资源,获得合理收益。

(1)土地整治收益。流域投资公司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投资或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复垦农村建设用地等方面的土地整治项目。


(2)土地指标交易收益。新增耕地或提质改造后的耕地, 作为占补平衡指标,用于区域内耕地占补平衡;对复垦为耕地的建设用地,按照增减挂钩政策,由流域投资公司优先使用。节余指标进行交易时,流域投资公司分享一定比例的交易收益。


(3)土地整理和运营收益。区有关部门通过合规方式引入流域投资公司对辖区内的可开发用地进行土地整理和整体规划,同时建设、运营和管理开发地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4)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流转。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由土地所有权人通过出让、出租、作价入股等方式交由流域投资公司使用,形成多元化的股权结构,共同参与项目开发。


2.3 产业经营收益。

流域投资公司可通过积极参与区域内水库、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旅游资源等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负责文化旅游、矿产等资源的特许经营等获取收益,同时政府方股东分红及税收作为项目回款来源。


导入多元产业、一二三产融合。结合乡村振兴、全域旅游等在河流沿线发展观光农业、康养、新能源等项目;在生态限制开发线内,规划一定比例的土地空间进行产业开发(若当地的治理区域内无法满足开发条件,可通过空间调整、置换等方式解决)。协同政府招商,做大做强区域产业增量,区政府向流域投资公司支付产业发展服务费与招商奖励。


2.4 政府购买生态服务收益。

区政府按照国家和市政府购买服务有关政策,购买生态产品和服务,包括以生物丰度、植被覆盖、水网密度、生态补水、土地退化、环境质量等指数综合衡量的生态产品提供和运营养护服务。将生态产品和服务列入政府采购目录,所需费用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依法委托和购买生态服务。


三、项目实施情况

2019年8月天津市蓟州区水务局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投资合作方暨工程总承包人(勘察、设计及施工总承包),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中交疏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交生态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与中交(天津)生态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


作为本项目的投资建设人中交联合体与蓟州区政府出资代表天津蓟州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组建EOD合资公司——中交疏浚(天津)投资有限公司,负责EOD项目的一体化实施,具体包括投融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运营维护、产业导入及开发等。EOD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注册地址在天津市蓟州区,政府方股权比例30%,中交联合体股权比例70%。


四、模式创新及意义

蓟运河EOD项目是基于流域生态环境治理的综合开发项目,结合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区域产业发展规划,导入关联产业,把环生态境资源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资源,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探索生态价值多元转化路径的实践探索。


蓟运河EOD项目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通过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构建政府协调、市场运作、多方协调的长效机制,中交联合体与天津市、蓟州区政府,积极创新商业模式,破解地区发展中环境治理与资金需求的矛盾,发挥政府方和企业方各自优势,促进资源和资本的结合,实现企业投资改善流域生态环境,生态环境改善带来资源价值提升,使得资源溢价反哺生态环境建设的良性循环,从而实现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的生态价值转化路径。


流域治理EOD项目需要在规划层面,建立统筹协调机制,从规划管控、产权激励、资源利用、财税支持等方面,对项目进行总体规划和实施安排,保证项目实施的整体成效。在资金筹措方面,应积极引入社会资本,争取中央、地方专项资金和财政资金,利用政策性开发银行的金融支持,综合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关联特色产业运营获得收益,为项目融资落地、资金平衡奠定基础。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方面,需要积极引入特色产业,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实现项目收益,通过盘活生态资源、共享自然资源增值收益促进项目生态价值实现,创新生态保护修复与资源开发利用、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模式。(作者:李荣 马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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