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为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工具,在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专项债用作资本金的政策逐步推进,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项目收入分配权不足导致地方政府缺乏使用动力、支持领域存在政策间竞争、专项债券与市场化融资项目资产难以切割、以及资金使用限制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专项债资金的使用效率,也制约了其撬动社会资本的潜力。

专项债用作资本金面临的主要问题
1. 项目收入分配权不足,地方政府缺乏使用动力
- 专项债用作资本金的项目主要集中在铁路、收费公路、民生保障类项目等领域。其中,铁路和收费公路项目省级以下政府基本没有收入分配权,民生保障类项目收益微薄甚至亏损,而收益良好的项目往往已有社会投资或银行支持,地方政府缺乏申请专项债用作资本金的动力。
2. 支持领域存在政策间竞争
- 目前专项债支持的领域与其他政策(如特别国债、PPP、REITs)存在重叠,收益良好的项目往往优先选择其他融资方式,导致专项债的使用空间被挤压,同时一些收益较差但符合领域的项目难以获得支持。
3. 专项债券与市场化融资项目资产难以切割
- 财预〔2017〕89号规定专项债券形成的资产在存续期内不得抵质押,但银行等金融机构出于风险防控需要资产作为担保,导致政府和金融机构在资产切割问题上形成僵局。
4. 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受到限制
- 专项债券资金使用零散分布在多个文件中,尚未有统一说明,导致项目单位在申请使用资金时更倾向于灵活的非债券资金。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作资本金的相关建议
1. 转变使用方式,由债务撬动向权益撬动转变
- 参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办法,扩大专项债用作资本金的用途范围,允许专项债作为资本金参与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国企和民企等企业法人单位,以提高投资效益并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2. 扩大专项债用作资本金的用途范围
- 2025年专项债券用作资本金的领域已扩大至22个,但不同类型项目衔接上仍存在障碍,需进一步优化专项债与PPP项目等的结合方式。
3. 鼓励扩大市场化融资参与范围
- 制定相关政策支持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社会保险基金等社会投资者参与专项债项目,提升市场化融资的参与度。
4. 做好项目管理,严防新增隐性债务
- 2025年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的比例提高至30%,需强化项目管理,确保“专项债+市场化融资”模式的合规性,避免新增隐性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