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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商互联项目申报指南、国家资金扶持、申报资料

来源:中机院  时间:2019-08-06 18:20:59  点击: 7177次
  随着新时代的不断发展,在如今农产品和互联网已经有很紧密的联系了,“农商互联”已经成为推动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重要载体,让农民朋友手中的农产品多了销售渠道,更好卖了。

补贴额度:中央财政拟对确定支持的每个省(区、市)安排2亿元资金支持。资金分两年安排,2019年每省(区、市)支持1亿元,2020年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再拨付剩余资金。各地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和冷链物流的比例不得低于70%。
 
农商互联工作重点内容:
1. 加强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
在产地就近建设改造具有产后商品化处理功能的产地集配中心、冷库、产地仓等设施,配备产后清洗、加工、预冷、烘干、质检、分级、包装、冷藏等设备,补齐农产品供应链“最初一公里”短板,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处理和错峰销售能力。
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流通企业加强产地移动型、共享型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商品化处理设施设备使用效率。
 
2. 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
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现代冷链物流管理理念、标准和技术,建设具有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能力的农产品冷链物流集散中心,配备预冷、低温分拣加工、冷藏运输、温度监控等冷链设施设备,建立覆盖农产品加工、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全程冷链物流体系。
 
3. 提升供应链末端惠民服务能力
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或改造农贸市场、菜市场、社区菜店等农产品零售市场,完善末端销售网络,发展联合采购、统仓统配等模式,降低流通成本,提升便民惠民服务功能。
 
4. 提升标准化和品牌化水平
打造一批地域特色突出、产品特性鲜明的区域公用品牌,开展品牌推广,提升标准化、品牌化水平。
 
5. 优化重点步行街的农产品供应链产销对接功能
建设智慧街区,优化农商互联对接,提升步行街展示和产销对接功能,引进与农产品供应链相关的经营主体,扩大农产品品牌影响。
 
鼓励各地按照“菜单式、全公开、可追溯、问绩效”的方式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更多采用以事后绩效评价结果为依据的“以奖代补”方式。有条件的省(区)可根据本地实际,以市、县或生产消费集中连片区域为范围统筹组织开展工作,打造覆盖农产品分级、预冷、包装、运输、销售等各环节,产销密切衔接、利益紧密联结农产品供应链条。鼓励创新财政政策,支持跨区域联动项目,对在外地注册法人但在本地有实体的非法人机构,及在本地注册法人但在周边地区建设实体的机构,可在本地申报项目。省级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管理,杜绝同一项目重复申报、重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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