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额度:各省根据建设条件择优确定不超过3个项目(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贫困县申请项目),每个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不低于1800万元。
实施区域:重点支持山西、吉林、江苏、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四川、宁夏10个省。
项目选择标准:2019年选择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基础好、提质增效潜力大、地方政府高度重视的省份。
补助发放方式: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实施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予以补助。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统筹相关因素测算下达补助资金。
建设条件:实施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应达到以下条件。
一是地方政府有积极性。项目所在地方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实施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的积极意愿,在财政扶持、金融服务、人才支撑、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用电保障等方面已出台相关政策和支持措施。
二是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基础好。产业资源特色较鲜明、比较优势较明显、市场认可、出口潜力较大,优势特色主导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三是优势特色产业融合发展潜力大。项目区原则在一个县域范围内,相对集中连片,规模适中,便于集中打造,有一定的发展空间;已初步建立严格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机制,实现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全程化监管;具有示范带动能力较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农民合作社,市场主体间构建了稳定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能够带动小农户分享产业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