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 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这一战略的提出是解决我国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 特别是我国城乡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有力举措, 也是顺承精准脱贫攻坚战、防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广大农村脱贫后又返贫的后续工程, 是助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同时也是衡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成果和质量的标识。2018年1月2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正式出台, 要求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就此拉开了破解新时代中国“三农”新问题的大幕。
“时代是思想之母”, “问题就是时代的口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坚持用时代发展的要求审视自己, 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和完善自己, 这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色。”(17) 针对新时代新问题, 习近平同志指出:“农村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 , 必须把“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增进农民福祉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用发展新理念破解‘三农’新难题”。2017年12月, 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讲话中指出:“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 决定着亿万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018年1月2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正式出台。
(一) “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改革与创新
习近平同志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必须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15]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不仅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 更是助推乡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路径标识。十八大以来,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 始终把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作为破解中国乡村发展困境的动力, 构建起一整套乡村发展、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 有效地激发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活力。一是, 从理论与政策上明确土地承包“三权分置”制度。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农村基本土地经营权制度的前提下, 全面贯彻落实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顺延30年土地承包权的制度, 稳定农户与土地的承包关系。完善农村土地承包“三权分置”办法, 按照农村土地经营权制度法定程序, 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 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户在自愿基础上互换各自承包土地, 实现连片耕种。二是, 改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户宅基地使用权制度, 盘活土地增收“红利”。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工作, “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 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 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16], 允许农户在自愿的前提下用钱置换、房屋置换, 以及置换商品房, 同时还允许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生产用房, 创办小型加工项目, 推动退伍军人、返乡人员及大学生回乡创新创业。三是, 健全农业农村投入持续增长机制。坚持绿色发展理念, 以建设绿色生态农村和农业为导向, 以农民增收为目标, 以优化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办法为举措, 确保涉农资金和项目优先用于农业农村;完善和落实“农业补贴、涉农信贷、农产品期货和农业保险联动机制”[6] (119-120) , 加快构建新时代农业农村长效增长体系。
(二) 以产业振兴为抓手, 推动精准脱贫和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
精准脱贫的目标是到2020年实现我国七千多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 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战略举措[4], 如果“没有农业的现代化, 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7]。为此, 2018年9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2018—2022年) 》中明确指出:“把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 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相互促进。”[4]从战略布局应然层面上分析, 精准脱贫“五个一批”工程中的“发展生产脱贫一批”[6] (40) 与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中“产业兴旺”[4]的旨趣都剑指农村“产业振兴”, 特别是农村一二三产业链的发展。正如杜志雄所言:“产业振兴这一主题是连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与乡村振兴的一个非常关键的因素。”[17]目前, 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处于历史交汇期, “大力发展农村产业是实现两者有效转换的根本之路”[17]。从战略实施实然层面上分析, 乡村产业振兴的本质是经营理念和生产技术理念的转变。中国地域广袤, 区域自然资源禀赋各异, 我们应摈弃对乡村振兴战略“一刀切”式的激进解读, 要立足当地特色资源优势这个根本, 坚持“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木则木、宜商则商、宜游则游”[6] (41) 的原则, 转变乡村产业经营理念, 将现代科学技术创造性地应运到农村一二三产业中, 拓宽农民增收的渠道。比如, 海南省以独特的绿色生态资源和高效的热带特色农业为依托, 以田园变公园、农房变客房、劳作变体验的产业经营模式, 真正走出了一条绿水青山就是老百姓金山银山的乡村振兴之路。[18]目前内蒙古农牧民的人均收入和农村牧区公共服务同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得到了巨幅提升, 但农村牧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为此, 内蒙古党委和政府把精准扶贫的质量贯穿于农牧业和农村牧区优先发展的战略中, 利用“互联网+农牧业”产业模式, 开创了内蒙古乡村振兴的新局面。
(三)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 完善乡村振兴参与机制
从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来讲, 乡村振兴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系统工程, 同时是一篇常
做常新的大文章, 必须坚持乡村振兴依靠人民、乡村发展为了人民、乡村振兴成果人民共享的理念, 强效激发千万乡村人民久久为功的韧劲, 筑牢“路再长, 走下去, 定能到达”[20]的信念。
第一,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激活农民的内在活力。
“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4]的关键在于广大乡村农民。农民作为乡村振兴的主体, 能不能肩负起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重任, 能不能发挥其内在潜质, 关键取决于是否具备现代化职业农民的素养。党的十八以来,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 为了加快农业现代化的进程, 提出了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5] (679) 的新型职业农民的目标。只有具备现代化农业的相关知识, 才能夯实农业的基础地位, 才能发展高效农业, 才能把农业作为一项事业来干;有文化不等同有技术, 文化是掌握技术的基础, 与“刀割火种”的传统农业相比, 现代农业更具科学技术含量, 只有让农民插上科学技术的翅膀才能实现“藏粮于技”, 才能实现“科学种田, 越种越‘甜’”, 才能提升农业发展的质量, 实现乡村振兴动能转化;有文化、懂技术, 为农业经营提供了导向, 只有会经营才能把现代化农业的成果和技术转化为现实效益, 才能提升农民从事农业的热情, 才能激励农民进一步掌握先进文化和科学技术, 实现农业农村农民的良性循环发展。
第二, 完善乡村振兴参与评价机制。
习近平同志指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说到底, 关键在人。”[15]与基础设施日渐完善的城市相比, 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显得暗淡, 使得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 造成乡村振兴缺乏主体参与的尴尬困境。乡村振兴要在农业, 重在农村, 贵在农民, 发展乡村首先必须提高乡村振兴主体的参与度。一是, 积极构建乡村振兴、农民发展命运共同体, 创新体制机制, 引领不同主体参与乡村发展, 形成“先富带后富, 共同富裕”的发展体制;二是, 建立乡村振兴智库, 将农村发展中取得良好效益且具备一定知识和技能的农民纳入智库, 积极与农业农村发展相关科研院校牵线搭桥, 共同建立农业农村科研示范基地, 通过政策措施引进乡村振兴所需人才, 发挥他们的知识效能;三是, 政府通过设立基金来建立农民发展组织, 如农产品集体销售外联机构、农产品线上交易联盟等;四是, 加强对各类农村振兴组织的监管力度, 防止一些别有用心之人利用这些组织传播不良思想、损害农民权益、妨碍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四) 优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构建体系, 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火车头”功能
“火车跑得快, 全靠车头带。”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 肩负维护乡村稳定和推动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党的群众基础的重要使命。乡村振兴的主体在于乡村农民, 如果没有基层党组织的坚强领导, 势必会造成振兴主体的无效作为, 为此, 必须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火车头”功能。一段时期以来, 农村基层党组织出现了“空心化”“边缘化”的现象, 导致党在农村的政治效益和社会效益大打折扣。正如董磊明所说, “农村基层政权强大的常规性权力, 来自于其与国家任务和乡村社会性质之间的契合性。只有适宜于特定乡村社会性质的农村基层政权才能有效地完成具体的国家任务, 才能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 保持农村社会的有序, 从而减轻现代化可能带来的社会震荡”[21]。“基础不牢, 地动山摇”, 乡村振兴必须铸魂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效益和社会效益, 优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机构体系和农村党员结构。从优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构建层面来讲, 中国共产党可以重新考虑采纳党在民主革命时期农村基层党组织运行方式和方法, 把政治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结合, 在强大的政治动员下实现乡村振兴的社会效益。一方面, 基于自然村减少、乡村整合及土地整理后的实际需要, 渐行改革传统“一村一支部”的现行架构, “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开展党的组织生活、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有利于密切联系群众的原则”[22], 实行跨地域设置农村基层党支部, 探索“先富带后富, 强村带弱村”的运行模式。另一方面, 根据乡村社会结构、产业结构发生的变化, 积极探索把基层党组织建立在“产业结构链、行业协会、产业集聚区和专业园区上, 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和优化组合”[12]。从优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结构层面来讲, 一方面, 在夯实党员队伍建设的基础上, 按照十九大的党的建设总要求, 严格党员政治标准的选人机制, 从肯干事、会干事、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优秀中青年中培养积极分子, 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质量。另一方面, 严格党员干部管理, 农村基层党组织根据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的现实需要, 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 按照组织程序把与民争利、利用精准扶贫政策中饱私囊而损害群众切实利益的党员干部分子清理出去, 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实现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火车头”功能。(作者:刘非 吴承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