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基于EOD模式理论基础,结合开发性金融的内涵和实践,分析当前EOD模式在融资方面的主要问题,具体如下:
一、开发性金融的特征
(一)开发性金融的内涵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开发性金融是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有机结合。依托于国家信用,开发性金融旨在贯彻国家意志、服务国家战略,在坚持保本微利、实现财务可持续的基础上,以市场化运作的方式,通过长期、大额、稳定、优惠的中长期投融资实现经济发展目标,其核心特点是用商业银行的市场手段完成传统政策性金融的目标,并将这一模式扩展到更为广泛的公共支出领域。国家开发银行是我国最重要的开发性金融机构。
(二)开发性金融的特点
开发性金融始终把服务国家战略作为核心目标,以“增强国力、改善民生”为使命,是国家政策的执行者、经济金融资源的引领者。总体来看,开发性金融具有三大特点。
一是政策导向性。开发性金融以服务国家战略为核心目标,坚决贯彻国家意志,集中资源支持重大、重点领域。伴随每一次重要政策的出台,开发性金融机构均成立专班研究,联合政府部门共同发文,最大限度发挥“融智和融资”优势,充分发挥了逆周期调节功能,对国民经济起到极大的稳定和拉动作用。
二是市场引领性。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存在一些薄弱的领域,市场发育程度低,收益回报周期长,难以引起社会资本的关注。开发性金融基于服务国家战略的本质属性,能从宏观上着眼于长期盈利性,发挥规划先行、雪中送炭的作用,自上而下整合资源,把一个不成熟的领域逐步培育成盈利可预见、风险可控制、发展可持续的成熟领域,充当引领者。
三是长期大额性。开发性金融的业务主要为基础设施和重大行业领域的业务,以中长期贷款为主,具有长期大额性(期限可达数十年、贷款规模可达上百亿元)。期限长、金额大的特点,为开发性金融充分发挥政策导向和引领市场的优势提供了坚实有力的保障。
二、开发性金融支持EOD模式的实践
作为最重要的开发性金融机构,国家开发银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治理,不断创新投融资模式和金融产品,积极投入探讨、研究和支持EOD模式的实践中。
(一)银政合作,规划先行
2020年9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推荐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征集EOD模式备选项目,这标志着EOD模式开始转向实践。截至2023年11月底,生态环境部先后发布两个批次的EOD模式试点项目共计94个,总投资超千亿元,国家开发银行已发放贷款超200亿元,所涉领域主要为水环境综合治理、人居环境治理、矿山修复、固定废物综合利用等。
在“总对总”的基础上,国家开发银行各分支机构也积极与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接,会同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联合成立省级EOD项目库。以福建省为例,2023年3月29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联合体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共同发布《关于同意3个项目纳入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工作的通知》,明确将3个项目列入第一批省级EOD项目库,总投资为81.9亿元。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的作用,完成支持相关EOD项目的意向签约,纳入相关规划。
通过与部委、省厅层级的政府部门共同建立项目库的形式,开发性金融以此实现银政合作,自上而下推动项目储备清单的确立,并与政府部门共同策划项目授信模式、共同协调项目运行机制、共同解决项目落地难题,推动EOD项目落地实施。
(二)靠前策划,创新探索
开发性金融秉承“增强国力、改善民生”的宗旨,制定“派驻工作组”工作机制和“专班工作组”工作形式,坚持主动靠前服务。在项目策划阶段,通过深入地方走访座谈,了解地方发展思路和需求,挖掘地方资源构建项目收益,并针对项目建设内容的包装提出合理建议,确保建设内容中的生态治理和产业发展能相互呼应、彼此协同、肥瘦搭配。并在合规的基础上创新思路,统筹EOD项目融资主体乃至地方政府的所有经营性资源,互为补充、做大主体,让生态治理和产业发展的建设能共享项目整体现金流和信用结构,由此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巩固并提升双方银政合作关系。
三、EOD模式当前存在的问题
在国家和金融机构大力支持下,各地EOD项目发展迅速,政府推动热情高涨,但近两年来在推进EOD项目的实践中,也陆续暴露出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项目收益有限
生态治理是一项颇为复杂的工程,资金投入大、治理周期长。而产业方面,不论地域资源禀赋和地方发展思路如何,都需要一个长时间的培育。常见的EOD项目中,依附于生态治理后发展的产业,往往为生态旅游、生态康养、生态农业等,前期投入大,达到盈亏平衡的时间较长,且需要较长时间方可达到可观的收益,因此反哺生态治理的能力有限,不易吸引有丰富相关产业运营经验的社会资本主动参与。
(二)生态治理和产业发展难以融合实施
生态治理和产业发展一体化融合实施,是EOD模式的核心。在一个EOD项目中,生态治理和产业发展两个板块,往往各自包含若干子项目,彼此之间无直接关联,存在生硬套用EOD模式的情况。例如,某地EOD项目实施方案包括9个子项目,涵盖了县城城区、农村地区及某著名景区生态治理和工业园区、县城市政设施、景点文旅设施、乡村研学等内容,几乎囊括全县重点项目,各子项目彼此之间难以真正把“融合、反哺”的关系说清楚,不能真正做到一体化实施,从而使得项目投资量虚高,大大增加了筹资难度,影响项目落地。
(三)金融产品单一
目前,EOD项目的实施主体基本为地方国有企业,筹资渠道主要为银行贷款。在当前严禁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大环境下,对项目的收益现金流预期要求越来越严格,而项目本身收益周期长、收益有限的劣势则成为争取银行贷款授信的一大难点。部分地区的EOD项目也尝试通过专项债解决部分资金问题,此外尚无其他高效的市场化筹资渠道,亦无针对EOD项目的专项金融产品(如基金、信托、债券等)进行专项支持。总体来看,当前EOD项目适用的金融产品主要仍为银行贷款,产品单一,资金支持渠道难以多元化。(作者:陈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