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后,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治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方针政策,各地对EOD模式日益重视。具体表现在各地积极争取申报EOD项目、地方政府施政理念更多地转向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实行等,这也是开发性金融践行绿色金融理念、发挥融智融资优势,构建以规划引领、创新支持、风险防控、正向激励为主要载体的支持体系,持续推动各地EOD项目更高效、更合规落地。
一、规划引领
通过规划引领,开发性金融旨在立足职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践行规划先行、政策引导、市场建设、融资推动的理念,从发展方向、项目源头上与政府部门开展合作,成为政府在生态治理、产业发展规划制定上的智囊团。
开发性金融要加强与各级政府部门沟通对接,梳理各地在生态环保、产业发展方面的需求,因地制宜、化零为整,将地方开展需求迫切、项目关联度较高、产业投向符合开发性金融方向的内容,予以充分结合,制定专项规划;以银政合作为起点,源头策划、协调难点、突破重点、总结经验,充分参与各地政府治理环境、发展产业的全过程。开发性金融尤其要充分发挥“开发性”的引领作用,在生态治理这块不易获得社会资本青睐的领域,开辟新的增长点,引领更多的金融资源投入其中。
二、创新支持
创新支持,是开发性金融支持地方发展的最大着力点。通过创新支持,开发性金融助力各地政府最大化发挥组织协调优势、最大化利用当地天然禀赋、最大化整合当地金融资源,培育一个合格且有发展潜力的实施主体,构建可预测的充盈的现金流,为当地可持续发展打好基础。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项目策划
即基于项目实际,通过创新策划,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EOD模式经验。
一是完善EOD模式下各子项目的搭配。充分梳理当地在生态治理和产业发展方面的需求,并在专项发展规划下有机结合起来,讲通生态治理和产业发展的逻辑,避免成为“两张皮”。如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农旅产业相结合、主要水系及岸边环境综合治理与沿岸工商产业的发展相结合等,核心在于突出生态治理为基础、产业发展作反哺。
二是进一步强化产业收益。生态治理投入高且收益少,必然需要依靠产业发展来弥补,强化产业收益对EOD项目的成功落地至关重要。在项目策划中,要在符合实际的基础上尽可能增加收益点,如停车位、充电桩、分布式光伏等内容,充分挖掘产业发展的整体经营性现金流,并充分梳理项目业主的其他经营性资产,以项目外的经营性净收益,来为本项目还款现金流进行补充,测算其综合偿债能力。
2、支持形式
即在银行贷款之外,进一步探讨其他支持形式,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实行综合金融服务。开发性金融发挥母子公司协同优势,如国家开发银行协同子公司国开金融、国开证券、国银租赁、基金公司等,以债券发行、资产证券化、关基金设立、股权融资等形式,综合运用票据、保理、信用证等中间业务产品,为EOD项目提供多元化、低成本、高效率的全流程金融服务。
二是强化同业合作。EOD项目建设内容多、投资规模大,金融机构受限于审批权限、贷款规模、贷款投向等,往往难以一家独吃,这就为同业合作创造了条件。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各有各自的投向和优势,几家金融机构组成银团联合体,发挥各自优势分别支持部分建设内容,银团成员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共同支持项目落地,发挥规模经济优势,达到“1+1>2”的效果。
三、风险防控
建立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对金融机构支持EOD项目依法合规实施具有重要作用,需关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主体信誉风险、技术风险、建成风险、运营风险、社会舆情风险等。
首先,需严格筛选EOD项目。重点关注EOD项目建设内容的可行性、关联性,明确二者之间的可融合性、可反哺性,最大程度避开单纯套用概念的“假EOD”项目。
其次,需明确项目实施流程的合规性。特别对于包含垃圾、污水等明确要求走特许经营流程建设内容的,要关注其是否编制特许经营实施方案、是否通过公开方式确定主体、采用的投融资模式是否有制度性规范等。项目实施流程如若存在不合规,后续的整改将会为项目建设的推进、金融机构的贷后监管造成较大麻烦。
再次,需深入分析借款主体。按照市场化模式,研究分析借款主体在EOD项目上的建设、运营资质,研究借款主体的经营性资产运营情况及股东的支持力度,通过外部信用系统查询其市场信誉和舆情信息等,确保借款主体能够合法承接EOD项目、偿还相关债务。
最后,鉴于EOD项目的实施主体大多是地方国有企业,开发性金融在支持EOD项目中,一定要做实项目还款资金的来源,严格遵守财政部的相关要求,确保EOD项目的建设不违规、不会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四、正向激励
建立内外部良好的正向激励机制,对开发性金融支持EOD项目将形成良好的助力。EOD模式的初心在于生态治理,与绿色金融的核心机制一脉相承。从内部说,开发性金融机构可尝试将EOD项目库的项目纳入绿色金融考核,并适用于绿色信贷相关管理制度,享受开发性金融支持绿色金融的相关优惠;从外部说,开发性金融机构可会同政府部门,共同制定和完绿色金融考核评价体系,确立风险分担与补偿机制,借鉴利用绿色信贷风险补偿办法,提高实施主体通过参与EOD项目支持生态治理的积极性。
五、结束语
实践证明,在推进生态治理和产业发展中,开发性金融大有可为、大有作为。开发性金融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绿色发展要求,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引领各类金融资源、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巨大作用;理顺EOD模式相关机制,解决EOD项目在融资中的各种瓶颈问题,为各地的生态治理和产业发展提供融资、融智支持,推动开发性金融与地方政府的合作关系迈上新台阶。(作者:陈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