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是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解决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发展瓶颈的重要举措。江苏省高度重视EOD模式,在相关政策出台及项目推进实施等方面强化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多措并举,取得了显著成效。本文对江苏省在推进EOD模式的重点举措及主要成效从四个方面进行归纳总结,以期为EOD项目的进一步实践推广和政策制度创新提供案例和借鉴。
江苏省平原广阔,通江达海,生态资源禀赋独特,作为全国经济、环保大省,产业发展及自然状况为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探索实施提供了良好的生存土壤。江苏省高度重视EOD模式,在相关政策出台及项目推进实施等方面强化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多措并举,取得了显著成效。江苏省在推进EOD 模式的重点举措及主要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注重项目实效,积极稳妥推进
2022 年,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江苏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江苏省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工作的通知》, 在全国率先组织开展省级EOD模式试点项目申报工作,鼓励各地积极申报。为了更好地指导EOD项目前期谋划与试点项目申报及实施,2023年三部门联合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EOD)实施工作方案(试行)》( 以下简称《方案》), 系统设计了EOD 试点项目实施技术指南、评价标准、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其中,技术指南提出,省级EOD试点项目要聚焦江苏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美丽江苏建设、《 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重要行动方案或规划的重要领域,结合江苏省重点突出环境问题和短板,以及“十四五”期间全省重点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可分五大类别进行谋划、设计及推进实施。
1.1 工业园区提升类
工业园区提升类项目即以工业园区生态环境改善及环境基础设施提升为主导的省级EOD试点项目。建议结合园区再生资源基地、协同处置中心、“ 无废城市”建设、工业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污水深度处理和中水回用、园区清洁生产改造、深化末端治理、园区绿色低碳发展等重点工作,开展EOD试点项目的谋划及实施。
1.2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类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类项目即以具有“新鱼米之乡”特色的田园乡村,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城乡接合部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为主导的省级EOD试点项目。建议结合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用地工矿污染源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农业废弃物收集处理利用、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谋划及实施。
1.3 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类
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类项目是以矿山修复、水源地保护修复等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程为主导的省级EOD试点项目。应结合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荒废林地改造、水源地保护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安全缓冲区等重点工作开展谋划及实施。
1.4 重大生态环境治理类
重大生态环境治理类项目,是以江苏特色或重点生态环境领域的重大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为主导的省级EOD 试点项目。例如,长江流域,重点国考、省考断面,太湖流域重点片区,南水北调输水通道,大运河生态廊道、海岸滩涂等。
1.5 其他需要支持类
为各地结合地方特色资源谋划和实施的EOD试点项目设置了开放式类别。
江苏省通过一系列政策文件支持,为EOD项目的有效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积极稳妥推动全省EOD试点工作开展。
二、注重项目谋划,严把项目质量
在省级EOD试点项目谋划阶段,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加强现场培训及指导,联合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银行、江苏省环保集团等机构,派员赴无锡、南通、徐州、镇江等地开展政策解读及技术指导,帮助各地在EOD试点项目前期谋划阶段提高认识、理清思路、抓准问题、科学谋划。通过“靠前服务”提前培育,避免在推进EOD项目过程中走弯路、走偏路,提高项目质量,保障项目推进科学有效。
制定科学严格的入库审核制度及标准,在省级EOD试点项目申报时,采用“两级审核”制度,先由市级层面开展项目预审及现场考察,出具审核意见,择优报送至省生态环境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组织评审,抽选外部专家召开评审会,严格把控项目质量。
2023 年,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召开江苏EOD试点项目入库审查评审会,分两批次筛选了30个省级EOD试点项目,计划总投资842亿元,融资需求642亿元。截至2023年12月,已有15个省级试点项目获得银行授信近300亿元,部分项目已取得银行放款,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
三、注重跟踪指导,及时总结提升
为指导和规范江苏省EOD试点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切实推进项目落地实施,江苏省针对已入库的试点项目建立长效推进及监管机制。2023年年底,江苏省印发的《江苏省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EOD)试点项目中期评估办法》, 要求各入库项目自入库之日起每半年报送一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组织对建设时间超过建设期一半的项目开展中期评估。中期评估工作分为自评估、地方预审、省级审核三个阶段,分别由项目组织主体及实施主体、各设区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负责,重点关注入库项目的实施进度、建设内容一致性、贷款授信情况、试点环境绩效等情况,并开展现场抽查,落实项目组织主体、实施主体、相关各监管部门的责任。通过以上一系列措施,不仅可及时反映、准确评估项目进展情况,督促和指导项目按要求推进实施,还可以帮助地方发现并协助解决问题,对出现偏差的项目进行纠正。
后期,江苏省还将根据《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试行)》, 结合各试点项目推进情况,适时出台EOD试点项目终期考核、运营期后评价等相关细则。
四、注重风险防控,力促持续发展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与江苏省财政厅、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等单位多次就EOD项目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风险隐患、防控措施等开展座谈,要求EOD项目各实施主体严格执行项目资本金制度,落实资金保障,完善试点项目风险评估,确保项目按质按序建成并安全稳定运行,防止形成债务风险、资产损失。要求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提升风险防控意识,确保EOD项目真实合理、合规可行。
《方案》也明确了对纳入省级EOD试点的项目给予一系列包括绿色金融、环评“绿色通道”等优惠政策支持,省财政对于优秀示范项目给予800万— 1500 万元的资金奖励。同时,为充分发挥金融助力作用,有效补充EOD项目融资渠道,2023年12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江苏省财政厅、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等单位共同推出江苏省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专属金融支持政策“环基贷”。“ 环基贷”具有融资范围更聚焦、成本更低、额度更高、期限更长、服务更开放等特点,贷款期限原则上最长可达30年,若有特殊需要可再视情延长。省财政按照“免申即享”原则,利率不超过贷款发放时中长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项目贷按照上一付息周期实际产生利息贷款额度的1%进行贴息。“ 环基贷”与“环保贷”、“环保担”、 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投资基金等其他各类金融产品同向发力、功能互补,共同助力江苏省EOD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江苏省在EOD项目开展过程中,各地围绕区域的生态资源特色优势进行项目策划,识别具有价值溢出性较强的相关产业进行开发,效益产出显著。下一步,江苏省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生态环境部决策部署,守正创新,积极稳妥推动EOD试点项目落地见效,助力美丽江苏建设。(作者:徐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