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类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规划类行业新闻  行业新闻
规划成果  规划成果
产业调研成果 产业调研成果
招商策划成果 招商策划成果
概念规划成果 概念规划成果
地产策划成果 地产策划成果
投融资顾问成果 投融资顾问成果
园区规划成果 园区规划成果
产业规划成果 产业规划成果
企业战略成果 企业战略成果
首页 > EOD项目咨询 > EOD百科

2025年中央财政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项目申报

来源:原创  时间:2025-02-14  点击:439
中央财政分别按照东部、中部、西部省份 每个项目剔除社会投资后需求的60%、70%、 80%给予奖补,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2亿元。每个项目实施期3年,资金分4年下达,第4年资金于项目总体绩效评价及验收合格后下达。

近日,某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财政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项目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近期,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中央财政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项目的通知》(财办资环〔2025〕2号),采取竞争性评审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地级市推进实施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为科学有序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有申报意愿的地级市,抓紧对照《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中央财政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项目的通知》(详见附件)要求,严格按照《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编制实施方案,并于3月10日前将市人民政府申报文件和实施方案分别报送某省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一式10份,其中:某省财政厅8份、生态环境厅2份,),逾期视同为放弃。

二、某省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将根据各市申报情况(申报城市多于国家要求的1个城市时)适时组织开展竞争性评审。根据评审情况报经某省人民政府同意后,推荐参加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组织的国家竞争性评审。

三、各地级市在编制实施方案过程中,要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申报项目须体现流域治理的整体性、系统性、科学性。实施方案应立足实际,在系统梳理河湖水生态环境现状基础上,对照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参考指标,按照“一河(湖、库)一策”原则,科学谋划重点任务及工程项目清单,将目标任务、拟实施项目、资金需求等细化分解到各年度和各责任主体。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中央财政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项目的通知》内容,可以梳理出本次申报重点内容如下:

支持内容:围绕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按照流域生态 系统的整体性和系统性,以控源截污、流域保护治理、水生态系 统修复等为支持重点内容,以饮用水水源地、江河源头等水生态 敏感区为重点区域,因地制宜采取综合措施,统筹推进水资源、 水环境、水生态综合治理,提升河湖生态系统健康水平。


组织形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加强统筹谋划,择优选择一个项目申报, 原则上以单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为单位,直辖市及海南省可在本辖区内跨区域联合申报。财政部会同生态环境部组织专家对申报项 目开展竞争性评审,择优选取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  


补助方式。中央财政分别按照东部、中部、西部省份 每个项目剔除社会投资后需求的60%、70%、 80%给予奖补,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2亿元。每个项目实施期3年,资金分4年下达,第4年资金于项目总体绩效评价及验收合格后下达。鼓励省级财政承担更多支出责任,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


资金渠道。中央补助资金通过水污染防治资金安排,支持方向及管理要求按照水污染防治资金相关管理规定执行。鼓 励地方加大相关渠道资金统筹,按照职责不变、渠道不乱的原则, 结合本地实际,按照规定做好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统筹整合的中 央财政资金不得投入同一子项目。


项目申报要求 

(一)提供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各级财政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的申报文件、项目实施方案。

(二)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一个申报名额。


申报截至日期

2025年3月31日。


上一篇:开发性金融支持EOD模式实践及存在的问题
下一篇:已经是最后一篇
规划首页 | 业务领域 | 规划收费标准 | 资源优势及资质 | 咨询业绩 | 官网地图
Copyright 2000-2020 中机产城规划设计研究院 版权所有 北元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支持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汉威国际广场4区3号楼5层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666-8495
传真:010-51667252-666
备案号:京ICP备08008382号-3
扫一扫关注
中机院
园区规划
产业规划
中机院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