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OD模式作为一种创新的项目实施组织形式,不同项目类型采取的投融资模式也不尽相同,目前已实施的EOD模式项目开发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EOD模式项目开发模式
1.PPP+EOD模式
此种模式适用于已纳入国家PPP项目管理库、政府财政支出承受能力在财政部规定范围内、项目建设完成后所提供的服务长期且稳定、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类EOD模式项目。PPP模式是将EOD理念进行推广实施的有效载体,两者在本质上契合,都具备长期合作,可持续发展特性。PPP+EOD模式可充分发挥社会投资人的资金、技术、运营等方面优势,解决政府方项目建设开发期间资金问题,形成片区综合开发的规模性效益,有利于产业导入、培育、集聚。
2.社会投资人+EPC模式
“社会投资人+EPC”开发方式在目前EOD模式项目当中应用最广,适用以政府资金为主要来源、不宜采用PPP模式、项目经营收入不足以涵盖成本的EOD项目。该模式灵活性强,不需要地方政府在与企业合作时考虑合规性、政府负债等问题,为地方政府授权平台公司与社会投资人间的合作。该模式下政府方将资产归属、管理、考核等职能全权委托到授权平台公司,成为企业的义务责任,而政府将从具体建设管理责任当中脱离,转向履行行政监督职能。授权企业按照政府授权范围,整合资源,选定合适的社会资本方,社会资本方与授权企业按合作协议约定,合资组建SPV公司,负责筹措建设期资金,通过“成本返还+投资收益”方式的获得投资收益。
3.TBT模式
TBT模式就是将TOT模式与BOT模式进行组合,是一种以BOT为主、TOT模式为辅的融资开发模式。在TBT模式中,政府将已投入运营项目和未来若干年的经营权进行转让,本质上是将已建项目和待建项目进行打包,获取资金后投入待开发的BOT项目。EOD模式项目采用TBT模式开发是“存量换增量”思想的实践,核心目的是去解决新建BOT项目的融资难题。
(二)EOD模式项目收益来源
在EOD的总体框架下,各地对于资金来源的探索始终未曾停歇,环保+产业开发、环保+城市运营、环保+生态旅游、环保+乡村振兴等不同的组合交易框架均有所体现,就回报的整体逻辑,主要有以下几个反面:
对目前已实施的EOD项目进行归纳,EOD模式项目的收益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
1.土地增值收益。以区域内生态环境的提升吸引产业集聚及人口聚集,继而使土地价值增值,从而获得土地溢价部分收益。
2.土地指标性收益。结合国家现有政策,对区域内土地进行整治,实现未利用地转为耕地,获得“占补平衡”指标,通过转让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获得收益。
3.产业运营收益。项目建成后,社会资本方(投资人)通过特许经营或政策允许范围内进行产业导入,培育商业综合体、康养、文旅等产业,获得运营收入。
4.专项补贴资金。国家和地方政府对生态环保项目设有专项补贴资金,对符合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生态环保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开发银行《关于推荐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的通知》中明确,国家开发银行对符合条件的试点项目,发挥开发性金融大额中长期资金优势,统筹考虑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在资源配置上予以倾斜。
5.碳汇交易。EOD项目与国家“双碳”战略相契合,是绿色高质量发展方式,目前我国碳交易市场已上线交易。通过生态环境治理与林业碳汇项目结合方式,林业碳汇CCER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签发后在交易所上市交易,获得收益。
6.政府购买服务收益。EOD模式项目具有公益属性,项目当中部分公共服务事项,由社会投资人负责经营、维护,政府方依据协议约定,定期支付相关费用。
7.资源再利用。泛指项目建设治理过程当中产生的可再利用资源,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进行交易,获得合理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