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县域充换电设施试点申报流程及审核要点的详细分析:
一、申报流程
地方申报
主体资格:申报主体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场景丰富、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地方推广应用积极性高、社会资本投资意愿较弱的县(不含市辖区)。
编制方案:拟申报的县需编制试点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新能源汽车推广潜力分析、充换电需求评估、规划布局、年度计划、保障措施等。
逐级上报:申报县的实施方案需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并加盖公章后,逐级上报至市级主管部门。市级部门根据各县的新能源汽车推广潜力、充换电需求等因素,择优推荐至省级部门。
省级遴选
材料审核:省级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查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以及是否符合国家政策要求。
竞争性评审:通过专家评审、现场答辩等方式,对申报方案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本省试点县名单。
名额分配:省级试点县名额由国家三部门根据各地新能源汽车发展状况、地域面积、县(县级市)数量、财力状况等因素分配。
国家备案
上报备案:省级部门将确定的试点县名单及实施方案上报国家三部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并上传相关材料至“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清算平台”。
审查反馈:国家三部门对上报方案进行审查,重点审查技术性指标、政策目标、保障措施和应用场景等内容。不符合备案条件的方案将退回修改。
公示与资金拨付
公示:国家三部门对同意备案的试点县进行集中公示。
资金拨付:公示期结束后,中央财政先行拨付不低于70%的奖励资金,后续根据年度目标考核结果进行清算。

二、审核要点
市场化发展程度
试点县下辖农村地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市场化程度较低,现有设施运营收益较差,社会资本投资积极性较弱。
规划布局方案
试点县需制定完整、合理的充换电基础设施规划方案,明确区域布局、建设数量、年度计划、保障措施等,并与国土空间规划、电网规划、乡村振兴规划、交通规划、能源规划等紧密衔接。
应用场景
试点县应具备丰富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场景需求,涵盖县级邮政快递网点、农村物流节点、农村客货运场站、3A及以下旅游景区、“四好农村路”沿线、交通综合服务站等。
供电保障能力
试点县应具备良好的农村电网基础条件,能够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提供充足的电力支撑。
政策目标与保障措施
申报方案需明确政策目标,提出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如土地、电价、服务费等支持政策。
技术性指标
方案需符合国家对充换电基础设施的技术性要求,包括设施功率利用率、新技术新模式应用等。
示范带动效应
对超额完成目标且对周边地区有明显示范带动效应的县,将给予额外奖励。
三、其他要求
时间要求:2024年集中受理试点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2025年待定
平台接入:试点期间新建充换电基础设施需接入省级监控平台,并保证互联互通。
数据上报:试点县需定期上报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行数据,包括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新技术应用等情况。
通过以上流程和审核要点,申报县可以更有针对性地准备申报材料,争取获得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推动县域充换电设施的建设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