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时期浙江对外开放的重点方向与战略布局

本文梳理总结了“十四五”以来浙江对外开放的主要成绩,分析当前国际形势的严峻性,提出“十五五”时期浙江对外开放的重点方向与战略布局。


浙江对外开放的历史新起点

浙江始终坚持更好地利用国际和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主动融入全球经济,以“一带一路”建设统领对外开放,不断提升开放能级,走出了一条富有浙江特色的开放之路,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


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对外贸易持续快速发展,结构不断优化,市场布局更加多元,实现从贸易大省到贸易强省的跨越。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浙江货物进出口、出口、进口规模均创历史新高,分别首次突破4万亿元、3万亿元、1万亿元,再次迈上新台阶。2023年,全省货物进出口、出口、进口规模分别居全国第三、第二和第五位,对全国的增长贡献均居首位,其中,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增长8.2%。跨境电商规模约占全国六分之一,稳居全国前列。


利用外资和对外直接投资稳居全国前列。坚持高水平“走出去”闯天下与高质量“引进来”强浙江的有机统一。利用外资稳中有进,外资大省地位凸显。2023年,浙江实际利用外资突破200亿美元,列全国第四。以制造业为重点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2023年,浙江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占全省的46%,创历史新高。对外直接投资成效显著,2021-2023年,浙江投资流量稳居全国前三位,其中2022年投资流量首次超越广东,位居全国第一。境外经贸合作区成为企业“抱团出海”的新模式,浙江累计创建境外经贸合作区20家,其中国家级合作区数量居全国首位。


自贸试验区引领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浙江自贸区承担着“为国家试制度、为浙江谋发展”的时代使命。2023年,试验区以占全省不到1/400的面积,贡献了5.9%的新增注册企业、8.5%的税收收入、20.3%的进出口额和19.8%的实际利用外资。试验区已累计形成511项制度创新成果,其中,全国首创160项,入选国家级复制推广名单40项,起到了探路、示范和引领作用。

“十五五”时期浙江对外开放的重点方向与战略布局

“十五五”时期国际形势的严峻性

客观认识当前我国所处的国际环境是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基础。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度演化,大国博弈、国际经贸规则变革、全球产业链布局调整等因素交错,外部环境复杂严峻,不确定性上升,浙江经济发展的外部空间受到了较大挤压,对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影响持续加大,突出表现为“四个面临”:


面临国际贸易冲突加剧。2018年开始,美国对进口于我国的商品征收高额关税,一直延续至今,贸易摩擦升级为贸易冲突。今年9月,美国发布有关对华加征“301关税”进一步行动的最终决定,大幅上调中国产太阳能电池、半导体、电动汽车电池等产品的进口关税。俄乌冲突背景下,美国商务部以涉俄为由,将多家中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实体清单”。这些将致使对外贸易规模增长和结构遭受较大冲击。


面临更为严格的投资审查。近年来,西方国家加强了对外来投资程序的审查,对投资活动进行穿透,在绿地投资、跨国并购等方面的保护主义倾向明显,企图遏制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步伐。美欧重点加强外资审查的领域包括新兴前沿技术、关键基础设施类、关键资源类以及敏感个人数据等。这必然会阻碍高水平的国际投资合作。


面临对知识和技术的封锁。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深入发展,全球应携手建立科技共同体,让科技进步惠及全球经济社会发展。但西方发达国家却利用其在知识、技术、标准等方面的领先地位和先发优势,构筑“小院高墙”,强化对我国知识和技术的“围堵”,迟滞我国产业升级。特别是对芯片、光刻机等关键技术、关键元器件和关键原材料的管制尤为突出。


面临产业的“脱钩断链”。逆全球化、地缘政治冲突加速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重构。在“去中国化”等因素影响下,一些跨国公司开始实施“中国+1”甚至“中国+N”的产业链布局。这既包括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回迁,也包含产业中高端环节的回流。两者叠加,对产业链稳定和产业发展的冲击是显而易见的。


“十五五”浙江对外开放的重点方向与战略布局

“十五五”时期,浙江对外开放要坚持新发展理念,在“八八战略”指引下,统筹国内与国际、安全与发展,牢牢把握对外开放的主动权,持续推进“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加快建设高能级开放强省,重点考虑以下四个方面的战略布局:


(一)巩固外贸外资基本盘

外贸外资是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在配置全球资源、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巩固外贸外资基本盘应成为对外开放的核心目标和重要任务。


一是推动外贸质升量稳。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数字贸易是建设贸易强省的三大支柱。推动货物贸易优化升级,拓展中间品贸易、绿色贸易、市场采购等新增长点。大力培育服务贸易,推进杭州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和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快发展数字贸易,创新发展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办好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深化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


二是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加快建设高质量外资集聚地,促进外资投向先进制造、节能环保、数字经济、研发等领域,鼓励外资企业在浙设立地区总部及功能性机构。做好负面清单的“减法”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加法”。落实全面取消在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有序扩大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开放。依法保障外资权益和外资准入后国民待遇,完善境外人员入境生活便利制度,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二)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一带一路”建设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主要内容,是规模最大的国际合作平台。“十五五”时期,要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八项行动为指引,深化国际合作、促进互利共赢,推进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


一是统筹推进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项目。积极稳妥开展对外投资,支持浙江一批具有技术优势的产业加快全球布局,形成一批获得感强的标志性工程;聚焦基础设施、农业合作、减贫和教育培训等领域,推进一批深受共建国家赞誉、接地气聚人心可持续的“小而美”民生项目。积极参与中非携手推进现代化十大伙伴行动,办好中国(浙江)中非经贸论坛。完善促进和保障对外投资体制机制。


二是稳妥开展健康、绿色、数字、创新等新领域合作。健康领域,推动浙江中医药海外中心功能提升,加强中医药文化海外传播。绿色领域,鼓励浙江企业参与光伏、风电、水电、地热等绿色能源合作。数字领域,积极推进数字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快推进“丝路电商”、智慧城市、物联网、5G等领域合作。创新领域,布局建设国际科技合作载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


三是构建“一带一路”立体互联互通网络。全力推进中欧(义新欧)班列高质量发展,围绕中欧班列高效运输、安全治理、多元通道、创新发展“四大体系”建设要求,巩固发挥“国有+民营”发展模式优势,持续在平台运行机制改革、班列品牌市场竞争力、班列安全管理等方面探索创新,争创长三角中欧班列集结中心。积极推进“丝路海运”港航贸一体化发展,加快陆海新通道、空中丝绸之路建设。


(三)打造对外开放高能级平台构建多类型、多层级、广覆盖、全方位的对外开放平台,有利于增强开放发展的吸引力、承载力及辐射带动力,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层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创新打造系列对外开放平台。充分发挥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和联动创新区、境外经贸合作区、中国一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示范区、海关特殊监管区、世界电子贸易平台(eWTP)等新型开放平台功能,突出先行先试,促进国际产能、国际贸易、国际物流等方面的合作及服务,带动全省共享改革开放的红利。二是推进以大宗商品为特色的自贸区提升战略。发挥制度创新的“头雁”效应,深入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在大宗商品、数据基础制度、对接高标准经贸规则方面形成重大改革成果。打造以开放促发展的生动样板,建设超大规模油气储备基地、世界一流油气加工基地、世界级油气贸易交易中心,打造大宗商品特色自由贸易港。


三是培育一批示范性强的境外经贸合作区。高起点推动国际产能合作和全球产业链布局,迭代和培育一批境外经贸合作区。践行“共商共建共享”的理念,推广与东道国共同投资合作开发的发展模式,鼓励实力强的建设主体开展二次再投资,进一步提高合作规模和合作深度,谱写浙江境外经贸合作区发展的新篇章。


(四)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制度型开放是我国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必然选择。

“十五五”时期,要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为打造开放大省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一是加快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接轨。深入推进宁波、温州、嘉兴、绍兴、台州、义乌6个RCEP高水平开放合作示范区建设。对标《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在产权保护、产业补贴、环境标准、劳动保护、政府采购、电子商务、金融等方面,努力实现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承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规则试点任务,加快开展数字经济高水平开放压力测试。


二是加大重点领域制度型开放力度。以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为导引,扎实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深化通关一体化改革,加快电子口岸改革,深化市场采购贸易外汇管理改革,推进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试点。积极参与数字贸易国际规则制定,试点推进数字清关、数字公服等项目。积极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落实标准国际化跃升工程,加强浙江特色产业技术标准与国际标准兼容。(作者:李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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