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从建立“并联式”监测系统、数据上链、构建监测规则库等三个方面,给出应用区块链技术提升专项债券穿透式监测的实践路径。
一、依托现有基础,建立专项债券穿透式并联监测联盟链
以财政部为盟主方,在现有CELMA数据中心职能不变的基础上,维持当前地方专项债券数据的物理存放位置与运行主体不变,利用CELMA现有的地方财政入口和各地数据中心硬件设施,构建1个数据交换管理平台+N个地方数据中心(数据源)的数据架构格局(如图1所示)。在此数据架构格局中,财政部设定各环节相应的监测指标,利用区块链技术编制智能监测系统,直接对接各省的应用程序编程接口,搭建交互式智能共享平台。
图1 专项债券穿透式监测基本数据架构图
尽管现有的CELMA系统有地方财政入口、监管机构入口和其他用户入口,但其他用户入口仅限于基本信息、基础数据录入和查看,对于关键性数据采用各级财政部门自下而上汇总数据信息,层层上报的串联式监测,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登记管理机构、中介机构、项目建设单位、项目运营单位等参与方并未直接纳入监测系统;而且关键性数据较为零散,未能形成有用的监测指标与预警指标。区块链监测系统(如图3所示)为并联式监测系统(其中并联式监测网络如图4所示),一方面通过区块链技术将参与方作为联盟方全部纳入监测系统,数据、信息由联盟方通过分布式记账方式记入;另一方面,通过区块编码、哈希算法等技术处理,形成有用的监测指标与预警指标。
图2 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专项债券穿透式监测架构
在图4并联式监测系统中,财政部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监测管理的盟主方,其功能主要有三方面:第一,根据专项债券的监测需要,联合地方财政部门建立、完善区块链监测平台,采用许可链中的联盟链方式,通过许可,让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相关参与方(即加盟方)实名进入、退出债券管理区块链;第二,发布政策、工作要求、专项债券管理各环节监测指标等形成合约层的各项规则,并通过区块链发布,让加盟方及时掌握规则,对债券监测形成共识;第三,适时监测,发现异常及时点对点通知地方政府,提出管理建议或要求。地方政府及其相关参与单位,做为加盟方,按照各自工作分工,完成相应工作,在区块链中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形成不同的记账节点。在区块链监测系统中,各加盟方及盟主方都可通过广播形式进行点对点信息发布,这些信息一经发布便不可篡改,很好地保证了信息的及时性和可追溯性。
图3 专项债券“并联式”监测网络图
二、以省级财政部门为抓手,做好数据上链工作
由于省级财政部门是专项债券的发行主体,因此在区块链穿透式监测系统中,财政部以省级财政部门为抓手,由省级财政部门组织具体使用专项债券的市县级财政部门以及主管部门进行价值数据的上链工作,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方面:第一,市县级财政部门组织专项债券项目主管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申报专项债券项目形成项目库,将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项目资金的来源以及各年的资金安排、预期收益及融资平衡等信息上链。第二,专项债券发行后,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登记管理单位负责将预算资金与专项债券发行信息、项目运营单位的招投标信息、项目建设资金的分年度安排信息上链。第三,项目建设单位按照预算与项目建设情况,将项目建设进度、实务工作量等信息上链。第四,项目运营单位将项目自身经营收入、政府补贴、营业外收入等收入信息与营业成本、运营费用、人员工资、财务费用等成本费用信息上链,对于涉及资产的,应将资产类别、资产原值、资产净值等信息上链。第五,项目运营单位除对专项债券项目的专项收入的实现与缴库信息上链外,还要按照智能合约约定还本付息,并将还本付息信息上链。
三、建立健全数字化监测规则库,应用区块链技术自动识别专项债券风险
在现有监测指标基础上,财政部需建立健全数字化监测规则库,即根据需要进一步通过设定、建构与维护代码的算法,制定专项债券风险管理模型,将专项债券的监测规则转化为代码,内嵌于专项债券风险管理模型,实现“代码即法律”的内生性监测规则。从而区块链穿透式监测系统利用人工智能的自动识别能力,为监测部门提供实时抓取专项债券业务数据和信息,按照预先设置的监测指标与规则,系统自动筛选、上报可疑数据。此外,监测系统应用区块链数据分析功能可对获取的数据予以自动分析,提供专项债券相应业务的实时量化数据,生成监测报告。
综上分析,采用区块链技术,通过联盟链可以实现多方信息并联共享,财政部作为盟主可以直接在共享的区块链数据中获取政府专项债券业务流转的全貌。应用区块链技术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进行穿透式监测,由于全链一本账,实现逻辑上的中心化,但记账方式是分布式的,因此存储架构上是弱中心化的;而且记账方式有哈希算法约束,因而很难由少数参与方控制或篡改,即在联盟链的治理上是弱中心化的。架构与治理上的弱中心化,一方面使得穿透式监管系统不易被攻击;另一方面可以有效防止地方政府、中介机构等参与方的合谋。概而言之,运用区块链技术可以提升专项债券监测穿透性,但仍然要注意以下问题:第一,区块链技术具有操作上的技术性优势,对于提升专项债券项目本身的收益等,仍无能为力;第二,区块链技术运用的关键在于智能合约的撰写。区块链技术监测专项债券的风险可能更多来自技术本身,比如智能合约的逻辑漏洞、交易系统的技术漏洞以及网络安全隐患。这些风险的解决有赖于区块链技术在与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偿还以及风险监测的工作实践中不断磨合。(作者:韩文琰 张家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