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更新的进程中,专项债券发挥着重要的资金支持作用。为让各位清晰了解相关内容,以下将详细介绍城市更新专项债项目申报要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发行及资金使用流程,并结合实操案例进行说明。
一、城市更新专项债券支持方向及已发行额度
城市更新专项债券支持的方向广泛,涵盖老旧街区改造、老旧厂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其他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建设等多个领域。
从已发行额度来看(数据截至2025年6月30日),棚户区改造项目发行数量达7186个,专项债券额度21254.07亿元,在各类型项目中占据较大份额;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发行4130个,额度3775.42亿元;城中村改造项目1775个,额度4599.67亿元。相比之下,城市公共空间相关项目仅发行2个,额度1.30亿元,各类型项目在发行数量和额度上存在明显差异。

二、各类城市更新项目申报要点
(一)老旧街区改造项目
1. 支持范围:城市、县城建成区的老旧街区;有重大安全隐患、位于城市更新片区、位置好且有一定规模的商业步行街和旧商业街更新改造;优先支持开展过城市设计的老旧街区。
2. 申报要求:申报主体为财政预算单位或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明确改造内容、工程量等;总投资与建设内容相匹配(不超过80%,作资本金的除外),且不宜集中在一年内申报;开竣工时间原则上不晚于本年度9 月底,发行前项目应具备开通条件。
3. 负面清单:不能出现大面积与老旧街区无关的内容;街区内大面积替换既有树种、过度景观化工程等项目。
(二)老旧厂区改造项目
1. 支持范围:经过城市体检、有重大安全隐患、位于城市更新片区、位置较好能为周边居民提供配套服务的城市工业遗产、闲置低效厂区等的改造;危旧建筑拆除重建和配套基础设施改造。
2. 申报要求:与老旧街区改造项目类似,包括申报主体、投资规模要求、开竣工时间等。
3. 负面清单:有危害污染源但未说明处理达标情况的项目;未取得合格环评报告和土壤监测报告的化工类厂区厂房更新改造项目等。
(三)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1. 支持范围:城市更新重点片区的小区;有重大隐患的小区;2000年底前建成的小区;对小区内存在短板的基础设施配套、加装及更新电梯、拆违拆建等进行支持。
2. 申报要求:明确小区名称、户数、改造内容等;申报主体等要求与前述项目基本一致。
3. 负面清单:2000年以后建成的小区;县城规划区外的小区等。
(四)棚户区改造项目
1. 支持范围: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需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且为实物安置的在建收尾工程。
2. 申报要求:明确征拆内容、占地面积等;投资规模合理。
3. 负面清单:未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项目;建筑为非安置房的项目等。
(五)城中村改造项目
1. 支持范围:征地、拆迁、腾退、安置房建设等及其他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不得纳入配套)。
2. 申报要求:明确相关建设规模;申报主体等要求符合规定;开竣工时间有相应限制。
3. 负面清单: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相关项目。
此外,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等保护提升、地下管网类、城市安全生命线等项目也有各自明确的支持内容、申报要求和负面清单,均强调项目的合理性、合规性和收益性。
三、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发行及资金使用流程
(一)项目立项阶段
项目单位需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批复。涉及规划方案、实施方案等的审批,以及资金平衡方案的制定,还需经过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等环节,多部门进行统筹平衡。
(二)项目申报阶段
所有发债项目必须列入国家重大项目库,按照资金需求编制 “一案三(两)书”,包括实施方案、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等。申报时间以各省计划为主,非自审自发地区有明确的集中报送和补充报送时间。发改部门和财政部门分别从不同侧重点进行审核,目标是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入库审核。
(三)项目发行阶段
项目单位等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相关报告和方案,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财务评估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然后上报相关部门。经过审批通过后,由债券发行机构登记发行,承销商参与,资金按流程划拨和下拨。
(四)项目存续期债券管理
专项债券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对项目决策、过程等开展系统性评价,进行绩效评价、信息披露,以及利息和本金的归还等。
四、实操案例分享 —— 城中村改造项目
以通州区宋庄镇丁各庄等四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为例,项目建设单位为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征收集体土地4210 亩,拆除地上物建筑面积约64.17万㎡,建设及外购安置房等。总投资1777549万元,资金筹措包括财政资金、专项债券资金和其他市场化融资等,各年度资金投入有明确计划。项目主要收入来源为土地出让收入,扣除相关支出后,净收益能合理保障总债务本息,实现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