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将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重点支持领域。当前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仍存在设施老旧、信息化水平低等问题,约60%的市场缺乏冷链配套设施,年交易额超亿元的批发市场中仅30%实现数字化管理。中机院争资立项小组旨在指导各地规范申报专项债资金,重点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新建改造、冷链设施建设、信息化提升等项目。通过专项债资金支持,预计可带动年度投资超200亿元,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30%以上。申报单位需准确把握"项目收益自平衡"核心要求,优先申报具有稳定经营收入(如摊位租赁费、交易服务费等)的优质项目。

一、主管部门
中央主管部门: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项目审批和专项债额度管理
财政部:负责债券发行监管和资金使用规范
农业农村部:制定行业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
地方主管部门:
省级发展改革委和农业农村厅:联合组织项目初审
市县商务局/市场监管局:负责项目申报实施
农业发展银行:提供配套融资支持
二、政策内容
专项支持政策:
《"十四五"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建设规划》
地方政府专项债对农产品市场项目给予利率优惠(较基准利率下浮10%)
建设标准要求:
交易区面积占比≥60%
信息化系统需实现电子结算覆盖率100%
冷链设施需满足《农产品冷链物流追溯管理要求》
三、支持范围
基础设施类:
交易大棚新建改造(单体面积≥5000㎡)
冷链仓储中心(库容≥5000吨)
检验检测中心(具备农残快检能力)
信息化类:
电子结算系统
价格指数发布平台
溯源管理系统(覆盖主要交易品类)
注意:不支持内容 :不支持建设内容含办公楼、宿舍、食堂、综合楼、公寓等楼堂馆所及绿化、亮化等。不支持名称为物流项目但是建设内容为建设厂房、安置房、办公用房等,或者是单纯的交通、城建设施建设等此类项目。
四、申报条件
主体资质要求:
国有企事业单位或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股≥30%)
已纳入省级农产品市场体系规划
项目合规性:
取得商业用地规划许可证
完成环境影响登记备案
建设周期不超过2年
收益能力要求:
市场租赁收入覆盖融资本息1.1倍以上
财政补贴占比≤30%
配套商业面积占比≤20%
五、审核要点
布局合理性:
位于农产品主产区或消费集中区
服务半径内农产品产量≥10万吨/年
功能完备性:
具备分级分拣、包装配送等增值服务功能
配备废弃物处理设施(处理率≥90%)
风险防控:
建立食品安全快速反应机制
制定市场应急保供预案
六、申报窗口
时间安排:
常规申报:每年3-4月、9-10月分两批申报
应急项目:重大自然灾害后可随时申报
申报流程:
[项目储备]-->[编制"一案两书"]-->[市级联合评审]-->[省级部门复核]-->[国家发改委入库]
七、资料清单
审批文件:
可行性研究报告(含交易量预测)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环评备案文件
专业材料:
市场功能分区设计图
信息化系统架构方案
冷链技术路线说明
财务文件:
第三方收益评估报告
已签订的租赁协议(如有)
资金监管协议
其他材料:
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保供稳价责任书
项目建设进度计划表
注:项目申报需同步在"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平台"备案,且专项债资金不得用于市场日常运营支出。建议提前6个月启动前期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