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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搭建乡村振兴“四梁八柱”

来源:原创  时间:2022-05-16  点击: 1241次
《江苏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拟从法规制度层面搭建我省乡村振兴“四梁八柱”,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制度支撑和法治保障。

  《江苏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近日公开征求意见。草案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拟从法规制度层面搭建我省乡村振兴“四梁八柱”,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制度支撑和法治保障。


  产业发展方面,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应当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建立有利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的激励机制和利益分享机制;完善农产品认证和质量追溯体系,鼓励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推进农业品牌打造等。


  人才支撑方面,引导和激励各类人才向乡村流动,落实就业服务、人才激励、教育培训、资金奖补、金融支持、社会保险、用地保障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支持从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休人员、退役军人等人员中培养村干部,实施定制村干培育工程,扶持培养愿意扎根农村的本土人才;依法健全关爱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等。


  美丽乡村方面,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依法有序开展乡村公共空间治理,促进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有效开发利用;持续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等。


  乡村治理方面,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实施乡村治理事务量化积分,因地制宜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等。


  富民增收方面,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依法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使用、收益、有偿退出以及抵押、担保、继承等权能;依法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建立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农村闲置住房和宅基地等。


  城乡融合方面,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促进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资源向农村倾斜;不得以退出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等。


  扶持措施方面,包括加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农投入,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应当稳步提高到百分之十以上等。



    中机院起源于产业竞争情报监测,发展壮大于规划咨询,成名于规划思想。专注于乡村振兴规划,如:“三农”问题乡村治理乡村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乡村产业聚集区、农产品产业链等研究规划咨询服务10余年。时刻洞悉乡村正在发生的巨变,对于乡村振兴相关项目有着丰富的经验及庞大的研究队伍,经手相关乡村振兴规划项目近百余例,欢迎致电400-666-849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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