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十五五”时期,数字经济发展面临着激烈的国际竞争压力、关键核心技术创新不足、数字制度有待健全等挑战,同时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及共享不足等难题。预计“十五五”末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将提升至15%以上,数字经济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引擎作用将进一步凸显。
一、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一)数字产业化量质齐升
数字产业是数字经济的核心产业和发展基础,其相关产业主要包括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和数字要素驱动业。2023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9.9%,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达291.6万个,实现营业收入48.4万亿元,占全部二、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0.9%。以数字产品制造、服务和应用为代表的数字产品制造业规模稳步扩大,发展质量不断提升。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2023年全国共有数字产品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26.2万个,占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总数的9%,营业收入20.5万亿元,占比42.3%;数字技术应用业企业法人单位143万个,占比49%,营业收入14万亿元,占比29%。数字产品制造业经济体量大,数字技术应用业企业数量多,体现出我国数字产品制造业的规模优势和数字技术应用业的发展活力。
(二)产业数字化转型扩面增效
产业数字化是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集中体现。近年来,通过应用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和工业互联网等数字技术,推动了产业转型升级和生产效率提升。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2023年47%的规模以上企业应用了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和工业互联网等数字技术。其中,第二产业中54.1%的规模以上企业应用了数字技术,第三产业中41.5%的规模以上企业应用了数字技术。2024年,我国工业机器人装机量占全球比重超过50%,工业互联网实现了工业大类全覆盖,培育了421家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累计建成62家“灯塔工厂”,占全球总数的40%。数字技术赋能制造业企业优化升级,大飞机、新能源汽车、高速动车组等领域示范工厂的产品研发周期缩短了约30%,生产效率同步提升了近30%。同时,服务业数字化扩面提质,我国已连续11年成为全球第一大网络零售市场。农业数字化稳步推进,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和农村网络零售额都不断取得新突破。
(三)数字基础设施扩容提速
数字基础设施不仅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石,也是推动各领域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支撑。近些年,网络基础设施进入提速升级新阶段。截至2024年末,全国光缆线路总长度达7288万公里,累计建成5G基站425.1万个,具备千兆服务能力的10G PON端口达2820万个,建成千兆城市207个,实现县县通千兆、乡乡通5G,90%以上的行政村实现5G网络覆盖“十四五”时期,算力资源一体化布局统筹推进,“东数西算”工程有效实施,算力中心布局得以统筹,综合算力基础设施体系初步成型。目前,在用算力中心机架总规模超过900万标准机架,算力总规模达到280 EFLOPS。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取得新突破,模型能力建设和细分场景应用快速推进。
(四)数字经济制度逐渐形成
一是统筹管理、协调发展的数据管理体制机制逐渐形成。作为专门的数据管理机构,国家数据局正式组建,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完成数据管理机构组建,全国多地数据集团加速筹建,从中央到地方已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数据工作管理体系。二是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目标进一步明确。2022年12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发布,指明了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的发展方向。2024年1月,国家数据局等17个部门联合印发《“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提出数据要素发展总体目标和12项“数据要素×”任务,推动数据要素发挥乘数效应,赋能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1 + 3”政策体系初步形成。2024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发布,202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印发《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和《关于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三份文件,正式构建起“1 + 3”政策体系,为开发利用公共数据资源、引领带动各类数据资源融合应用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保障和工作指引。同时,相关行业部门围绕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大数据产业发展、公共数据共享开放等领域出台多份文件,行业配套政策不断完善。
(五)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取得新进展
数字贸易增长势头强劲。2023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达2.38万亿元,占全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的5.7%。数字服务进出口总值达3666亿美元,出口占全球比例达到4.9%。我国积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在积极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的基础上,主动探索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并在数字经济领域为外国投资者营造了更加优化的投资与营商环境。在帮助贸易伙伴国改善数字基础设施方面,中国为亚非国家援建了大量通信、互联网、电子政务、智能交通、卫星等方面的基础设施。截至2023年底,已建设超190套跨境陆缆系统。数字支付系统在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得到广泛应用。中国为131个共建国家开通了银联卡业务和银联移动支付功能,为国际贸易提供了更为便捷的支付方式。在积极参与全球数字治理方面,中国已与20个国家签署了关于加强“数字丝路”建设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为相关国家对接发展战略、加强政策协同、推动企业间务实合作搭建了平台。同时,联合有关国家发起《全球数据安全倡议》《“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北京倡议》等,进一步深化了我国在数字经济领域的国际合作。

二、我国数字经济发展面临的现实挑战
当前,数字经济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面向“十五五”,我国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进行前瞻性布局,是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也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必然要求,更是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关键路径。然而,我国数字经济在关键技术、制度体系及协调发展方面仍面临较大挑战。
(一)数字经济关键技术领域创新能力不足
在操作系统、工业软件、高端芯片、基础材料等领域,我国的技术研发和工艺制造水平仍落后于国际先进水平。原创性、颠覆性技术储备不足,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及生态构建能力与国际领先水平仍存在差距。算法和算力需要持续提升处理效率、准确性和智能化水平,关键技术领域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优质数据瓶颈也有待突破。集成电路等产业的技术短板制约了产业链的延伸发展,我国与集成电路相关的生产、制造技术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一定差距。此外,在工业制造、仿真测试、开发设计等方面,一些关键核心技术仍有不足,制约了数字技术对实体经济的赋能作用。
(二)数字经济治理制度体系尚不健全
一是支持制度。数字经济核心技术攻关方面,科技、产业、人才一体化支撑体系还不完善。随着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加速推进,既有的标准体系等管理规范难以适应新的商业模式创新要求。数据等无形资产价值缺乏科学评估体系,企业在数字化转型方面存在内生动力不足、转型路径不清晰等问题,制约了数实融合的深入推进。部分法律法规缺乏前瞻性与灵活性,难以为技术、市场的高速迭代建立有效的治理机制。二是协同制度。数字经济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区域、城乡、人群中数字化发展差异较大,在制度上需要建立更加有利于数字经济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数字基础设施是数字经济的高速公路,但当前存在区域分布不均、协同性不足等问题。不同类型企业在数实融合方面差异较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相对滞后。数字经济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待完善,数字鸿沟亟待弥合。三是激励制度。与数据开发和流通相适应的财税制度,即数据财政制度亟待研究和构建。同时,需要针对数字经济市场参与主体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12],使数据持有者能够在数据开发、开放、流通和应用过程中获利,为数据的开发利用构建内生发展机制。四是生态制度。要进一步健全反垄断制度,以遏制企业利用市场和技术优势造成的要素流动壁垒、算法偏见、算法垄断等问题。平台经济治理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使之充分激发活力、规范运营、保护劳动者权益等。在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实体经济的进程中,涉及企业、个人等经济主体的数据泄露、数据侵权、网络攻击、主体责任界定不清晰等问题时有发生,这些对数字生态系统发展形成掣肘。
(三)数字经济发展的协调性亟需加强
数字经济发展协调性不足,严重制约了其对区域经济发展的牵引与带动效能。不同地区之间的发展差异,催生了显著的“数字鸿沟”。部分地区在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投入方面存在明显短板,尚未充分激活竞争新优势,难以释放数字经济强劲动力。2023年,我国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四个区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量占全国的比重分别是62.2%、20.2%、13.6%、4.0%。[3]城乡之间、产业之间,数字经济发展同样存在较大不平衡。受基础设施、投资偏好以及应用场景等多方面因素的限制,县域数字化基础设施不完善且分布不均衡,农业生产经营的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生产领域尤其是农业的数字化渗透率相对较低,难以充分享受数字化带来的红利。同时,发达地区凭借其丰富的经济科技资源,对高技能人才形成了强大的虹吸效应,导致数字人才在各地分布不均,进一步加剧了区域发展差距。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时期,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推动高质量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依然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国家要实现真正的现代化,缩小区域发展差距是必由之路。数字经济凭借其独特的优势,在推动资源、技术、市场和产业优势的充分发挥方面具有巨大潜力,能够促进先富地区带动后富地区,实现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此外,数据在提升公共服务精准度、社会治理精细度以及社会资源利用度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提高数字经济发展成果的共享范围和程度,能够为缓解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提供可行方案。面向“十五五”时期,我国数字经济发展需将协调性置于重要位置,从明确的发展需求出发,并以此为牵引,让数字经济在区域协调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助力我国实现全面现代化的宏伟目标。(作者:费太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