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类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规划类行业新闻  行业新闻
规划成果  规划成果
产业调研成果 产业调研成果
招商策划成果 招商策划成果
概念规划成果 概念规划成果
地产策划成果 地产策划成果
投融资顾问成果 投融资顾问成果
园区规划成果 园区规划成果
产业规划成果 产业规划成果
企业战略成果 企业战略成果
首页 > 行业新闻

河北省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评

来源:中机院  时间:2014-05-27  点击:1546
今年河北省将重点开展新设立园区的规划环评审查工作,并对规划环评满5年的产业园区及时开展跟踪评价,对未按要求开展规划环评编制审查或对发现的问题未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园区,将实施限批。

      省环保厅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今年河北省将重点开展新设立园区的规划环评审查工作,并对规划环评满5年的产业园区及时开展跟踪评价,对未按要求开展规划环评编制审查或对发现的问题未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园区,将实施限批。
 
  新设园区及时环评审查
 
  据了解,今年省环保厅将在全省范围内强化工业园区、开发区和聚集区(以下简称“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跟踪评价工作,新设立园区的规划环评审查是工作重点之一。根据要求,省政府及省直相关部门负责审批的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化工、制药、印染、皮革、酿造、钢铁、建材、焦炭等项目所在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由省环保厅组织审查;其他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由各市环保局组织实施。新设立的各类园区应在批准成立之日一年内完成规划环评文件编制并报省或市级环保部门进行审查。
 
  已完成规划环评审查工作并获得批准的规划,凡规划定位范围、布局结构和规模等方面发生重大调整或者修订的,应当重新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或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补充评价工作。调整或修订后的规划报批前,应完成重新编制规划环评或规划环评补充报告的审查工作。
 
  满5年园区开展跟踪评价
 
  今年还将重点开展规划实施已满5年的园区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工作。实施已满5年的园区规划,规划编制部门应组织开展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编制规划的跟踪环境影响报告书,由相应的省或市级环保部门组织审核。对规划实施过程中产生重大不良环境影响的,省或市级环保部门应当要求园区及时进行整改,并向规划审批机关提出采取改进措施或是修订规划的建议。
 
  未通过审查将对园区限批
 
  各地环保局在园区规划审查中,对未按要求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并通过审查的园区,要暂停受理审批除污染治理、生态建设以及循环经济类以外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于跟踪评价中发现的环境问题,省或市级环保部门应要求并督促园区管理机构进行限期整改,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要求的,各级环保部门暂停受理入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上一篇:四川省政协常委会议汇智高端现代产业发展
下一篇:江苏省或将会建设无锡西站物流枢纽 规划面积5.78平方公里
规划首页 | 业务领域 | 规划收费标准 | 资源优势及资质 | 咨询业绩 | 官网地图
Copyright 2000-2020 中机产城规划设计研究院 版权所有 北元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支持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汉威国际广场4区3号楼5层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666-8495
传真:010-51667252-666
备案号:京ICP备08008382号-3
扫一扫关注
中机院
园区规划
产业规划
中机院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