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政府部门为雄安新区送来政策红包。5月23日,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公布住房公积金缴存服务八项新措施,从政策内容来看,着重在京津冀一体化、就业创业、创新创造等方面为雄安新区提供政策配套服务。
这八项新措施包括:
——全力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建设,为迁往雄安新区的单位和职工登记缴存住房公积金提供优质服务,保持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同一性和缴存连续性,保障其享受与在京单位和职工同等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权益。
——持有北京市居住证的在职职工,依法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与北京户籍在职职工同等享有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权益。
——离岗创业的科研人员,与原单位保留人事关系的,享有与正常缴存职工同等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权益。
——科研人员和高校教师经所在单位同意到其他组织兼职,取得的合法报酬可以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医师在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以外的医疗机构执业,取得的合法报酬可以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鼓励用人单位为港澳台、外籍的科技创新人才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有与其他职工同等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权益。
——支持创新型小微企业创业发展,经职工同意,企业可以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
——中央企业在推进“瘦身健体”、兼并重组、处置“僵尸企业”过程中,要确保职工住房公积金有序转移接续,维护分流安置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经批准实施破产的企业,为职工补缴的住房公积金,由企业在破产清算资金中解决。
雄安新区自宣布设立以来,企业层面,已经有40家以上央企先后声明支持并参与雄安新区的投资和建设。政府层面,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交通部等至少九部委正式表态支持新区建设,并通过领导亲自带队考察或成立专项小组等方式着手谋划布局。但各部委实质性的配套政策尚未出台,此次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新举措,或开启了雄安新区配套服务政策的实质性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