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勇主持召开全市生态环境领域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储备工作专题会。
会议解读了《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新一轮特别国债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项目储备的通知》(川环办函〔2024〕598号)精神。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相关负责同志围绕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编报工作、项目资金监管等方面进行了具体业务指导。
会议指出
发行新一轮特别国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助推地方经济发展的一次难得机遇。争取特别国债项目是合理扩大有效投资,强弱项、补短板的重要途径。聚焦“重点领域、补齐短板、守住底线”三个方面,加大项目谋划、储备、申报力度,最大程度把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动力。
会议要求
要围绕生态环境督察问题整改、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建设等重点,在减污降碳协同工程、环境品质提升工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和现代化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4个方面、16个类目中全面谋划项目,实现精准申报;要进一步深化前期论证,提高储备质量,确保每个项目都有科学依据和下一步的实体可操作性。
会议强调
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及生态环境局、相关业务科室要高度重视,积极谋划涉及生态环境领域超长期特别国债,主动配合发改部门争取项目资金。要加强政策学习,读懂吃透政策文件,拓宽思路,进一步加强我市生态环境领域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储备。要加强统筹,积极对接各自省直部门和发改部门,及时获取已申报项目进展情况。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加强项目调度、压实工作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坚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管好用好上级专项资金,为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各县(市、区)及广安经开区分管负责人,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负责人;市发改、经信、财政、自规、住建、交运、水务、农业农村、林业等涉环重点部门分管负责人;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