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新能源产业政策对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有哪些建议?

借鉴日本新能源产业支持政策的经验,我国应该强化新能源领域技术研发,完善新能源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能源领域市场化改革,最重要的还是要坚持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道路自信与制度自信,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将日本的发展新能源产业的先进经验为我所用,推动我国新能源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具体政策建议如下:


一、强化新能源领域技术研发

新能源产业作为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技术创新是新能源开发与利用的核心推动力。经过多年发展,尽管我国新能源装备制造技术与能力虽已达到较高水平,新能源装机数量全球领先,但仍存在部分关键技术上受制于国外引进、新能源领域技术研发总体规划缺乏以及技术战略目标不清晰等问题,技术创新的市场竞争驱动机制并未形成,新能源技术研发动力不足,区域间新能源开发技术的低水平复制,造成新能源装机容量规模化增长与弃风弃光并存的问题。


从日本新能源技术研发路径发展中可以借鉴以下四点:一是要重视新能源技术研发的总体规划与布局,制定类似日本《阳光计划》的长中短期研发计划与战略目标,将技术研发作为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加以推进;二是完善技术研发政策支持体系,可考虑将新能源发电领域补贴更多转向技术研发领域,保障新能源技术研发有充足的资金支持;三是以市场为导向强化能源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注重市场竞争驱动机制作用的发挥,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四是构建新能源技术研发智囊团,鼓励技术领域跨国、跨企业、跨部门的协动合作,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科研体系。也可学习日本设立促进新能源技术研发的专门推进机构,加大对核心技术、设备的研发投入与支持力度,推动探索新能源技术前沿,突破关键技术领域的短板,以创新驱动新能源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二、完善新能源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

法律法规是一个新兴行业发展必要的制度保障。针对现阶段我国新能源领域法律类型单一、涉及内容范围小、针对性弱等问题,应借鉴日本经验积极探索我国新能源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健全。一是把握国际、国内能源发展形势,根据新能源产业发展进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趋势审时度势、适时对《可再生能源法》进行修订与调整,确保法律法规的时效性与针对性;二是应适当拓宽《可再生能源法》的覆盖范围,列入更具体的规划安排、技术支持政策、人才队伍建设、政府与市场边界、光伏风电以外新能源品种开发等内容;三是参照日本《RPS 法》、《FIT 法》,应着重出台支持上网电价制度与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的相关专门法,为制度实施提供约束标准,保障制度实施有章可循。


日本新能源产业政策对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有哪些建议?


三、加强能源领域市场化改革

能源关系国家经济发展命脉,能源行业长期以来垄断性质相对较高,因此市场化改革是能源行业发展的重点任务。日本在新能源领域的市场化改革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电力市场自由化改革,二是政府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支持政策均用于新能源投资与消费端,FIT制度中政府职能呈削弱化趋势。首先,日本二战以后形成发送电垂直一体化的十大地域垄断型电力公司垄断电力系统的运行格局,电力供给自然垄断份额达 95%以上。但随着日本新能源利用扩大政策的逐步推进,十大电力公司对送电系统的垄断力量成为阻碍日本新能源产业发展进程的一道关卡,因此 FIT 制度实施以后,日本政府加快对电力市场自由化改革的讨论,并计划分三个阶段推进改革、到 2020 年实现送配电部门的法制化分离。2016 年日本电力零售化全面放开后,新电力公司(PPS)与十大电力公司平等地作为电力零售商共同参与新能源电力零售业务,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极大地提高了日本电力行业的运营效率。其次,日本FIT 制度运行中政府仅负责制定新能源电价附加费用价格与新能源电力收购价格,其余均交由市场机制运作,新能源电力生产与销售端未设财政补贴。此外连年降低新能源电力收购价格也是提升新能源电力投资领域市场化程度的重要体现。


借鉴日本能源领域市场化改革经验,我国应加快促进能源领域市场化改革,形成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使能源价格真实反应能源需求,提升能源市场效率。这一方面要求放开新能源生产与消费环节过多的政府行政干预,另一方面还必须限制自然垄断企业的市场力量,加大新能源市场开放程度,引导更多的竞争者参与到市场竞争中来。


“十三五”规划时期,中国大力推进能源价格改革,比如电力行业推进输配以外的经营性电价放开,将上网和销售电价价差为主要收入的模式改变为按照核定输配电价收入模式。此外,我国必须转换能源补贴思路,降低新能源产业链供给环节的价格补贴,转向征收化石能源税消费端补贴。2019 年初开始,政府就开始推进风电与光伏发电与煤炭火力发电相同水平的价格上网,提出了将可再生能源补贴降为零的方针。4 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建设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①要求各地区政府研

究论证本地区建设平价上网等无补贴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的条件(电力输送及消纳条件等),以尽快推进向零补贴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的落实。风电和光伏的平价发展趋势将使得2020 年后中国可再生能源的补贴需求基本为零,这对可再生能源补贴基金扭亏为盈创造有利机会。此外,2019 年 3 月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②提出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退坡退出政策,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应追求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质量,提升核心竞争力。同时,国家近年来也在重点推进电网运营体制改革,打破电力行业垄断企业的利益固化,加强监管,破除电网垄断格局。旨在逐步建立公平接入、供需导向、可靠灵活的电力和油气输送网络,构建竞争性新能源电力交易市场。


③使得能源供给

企业必须越来越重视经济性。


四、坚持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道路自信与制度自信

我国新能源产业得以在短短二十年时间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一跃成为世界新能源大国,主要得益于中国共产党的集中领导。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下,中央统一领导、集中资源配置、统筹大市场是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的一大优势与特色。尽管日本新能源产业政策在以上多个方面对我国发展新能源产业存在有益借鉴,但我国必须结合现实国情,借鉴日本政策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坚守住发展新能源产业的道路自信与制度自信,克服对日本等西方发达国家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路径依赖。


例如,中国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中新能源电价附加费用的负担原则上应像日本 FIT 制度下的赋课金一样由普通电力用户承担,但基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与居民生活水平仍与西方发达国家有很大差距,若像日本新能源电力附加费用(赋课金)全部由居民承担最终使电价翻倍上涨的方式在中国现有国情下是难以承担的。因此,我国政府通过设立上网新能源电力补贴,让附加费用多数由政府承担、少数放入电价由居民承担,维持电价稳定,保障人民生产生活顺利进行。


此外,坚持我国新能源发展的道路自信与制度自信也有利于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进程中一系列问题的集中解决,提高新能源政策制度的运行效率。例如,面对新能源开发利用初期成本高的问题,我国政府出台强有力的财政补贴等支持政策,以装备制造业的规模化生产换取成本下降。此外,在近两年中国西部新能源禀赋优越地区出现的弃风弃光现象,政府合理调控与统筹,修建跨区域大规模送电网,加强能源输配网络和储备设施建设,以最大限度提高新能源电力消纳能力。(作者:李晓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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