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做好2026年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农计财便函【2025】330号)》文件要求,紧紧锚定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核心目标,聚焦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体系短板弱项,强化关键技术研发与标准支撑能力,筑牢水产养殖业质量安全与生物安全防线,推动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水生动物疫病防控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项目储备申报中央预算资金指南。本指南明确了项目建设的核心要求、关键内容、储备条件及投资规范,为申报单位提供清晰指引。

一、建设要求
重点实验室建设以“聚焦主产区、破解防控难题、强化标准引领”为核心定位,精准布局于水产养殖主产区,构建专业化、高水平的疫病防控技术研发与标准创新平台。实验室需深度对接产业实际需求,以《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为核心依据,重点围绕鱼类、甲壳类、贝类等我国主要水产养殖品种,针对产业中危害严重、传播广泛的常见多发水生动物疫病,系统性开展技术研发与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具体承担以下核心任务:
1. 防控技术研发攻关:聚焦疫病传播链关键环节,开展病原快速识别、早期预警、绿色防控等核心技术研发。重点研发高特异性诊断试剂、高效疫苗、环境友好型防控药剂及生态调控技术,攻克传统防控手段中诊断滞后、耐药性、环境污染等痛点问题,形成一批可落地、可推广的突破性技术成果。
2. 诊断标准制定完善:依托大量实证研究数据,牵头或参与制定鱼类、甲壳类、贝类等主要养殖品种常见疫病的诊断技术标准,包括病原检测方法、临床症状判定、病理诊断规范等内容,推动诊断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确保疫病诊断结果的准确性与一致性,为疫病早发现、早处置提供技术依据。
3. 防控技术效果评价:建立科学完善的防控技术效果评价体系,对已研发或推广的疫苗、药剂、防控方案等进行系统性效果验证,从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适用性等多维度开展评价,筛选出最优防控技术组合,为技术推广应用提供权威支撑。
4. 技术服务与交流:面向水产养殖主产区提供技术咨询、人员培训、应急技术支持等服务,推动先进防控技术与标准的落地应用;搭建行业技术交流平台,加强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养殖主体的合作,促进技术成果共享与协同创新。
二、建设内容
围绕重点实验室核心功能定位,以“优化空间布局、配齐高端设备、强化功能支撑”为目标,建设内容重点涵盖功能区建设与仪器设备购置两大核心板块,确保实验室具备开展高水平研发、检测与评价工作的硬件条件:
1. 功能区新建与改扩建:根据实验室研发、检测及配套服务需求,对现有场地进行改扩建或新建功能区,构建布局科学、流程合理、安全规范的实验空间体系。核心功能区包括:
检测实验室:按照生物安全二级及以上标准建设,设置分子检测区、免疫学检测区、理化分析区等细分区域,配备专用通风、负压控制、废水废气处理系统,防止交叉污染,保障实验安全;
2. 样品处理室:建设样品接收、清洗、前处理、暂存等功能区域,配备样品均质、离心、冻干等预处理设备,实现不同类型样品的高效、规范处理;
3. 样品制备间:设置无菌操作区、试剂配制区、样品分装区等,配备超净工作台、无菌接种仪等设备,满足诊断试剂制备、病原培养、样品纯化等实验需求;
4. 配套功能区:同步建设数据分析室、菌种保藏室、学术研讨室、样品储藏冷库等辅助区域,配备数据存储、菌种保存、学术交流等配套设施,保障实验室全流程高效运转。
5. 高端仪器设备购置:遵循“高精尖、实用性、前瞻性”原则,重点购置免疫学诊断、分子诊断等高通量检测分析仪器设备,同时配套必要的辅助设备与软件系统,提升实验室研发与检测的效率和精准度。具体包括:
高通量检测核心设备:购置全自动免疫印迹仪、流式细胞仪、高通量测序仪、数字PCR仪、荧光定量PCR阵列系统等设备,实现疫病病原的快速筛查、基因分型、表达分析等高通量检测需求;
6. 样品处理与制备设备:配备全自动样品处理工作站、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冷冻干燥机等设备,提升样品处理的自动化水平与制备质量;
7. 辅助与配套设备:购置生物安全柜、超低温冰箱、精密电子天平、恒温恒湿培养箱、高压灭菌器等基础设备,保障实验操作的安全性与稳定性;
8. 数据与软件系统:配置高性能数据分析服务器、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MS)、疫病监测预警数据分析软件等,实现检测数据的高效管理、深度分析与共享应用。
三、储备条件
为确保重点实验室建设质量与长期运营成效,保障实验室能够有效承担核心任务、发挥技术支撑作用,项目储备需满足主体资质、区域布局、配套保障三大核心条件:
1. 主体资质要求:项目建设单位须为中央或省级科研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水生动物疫病防控领域拥有深厚的研究基础与雄厚的技术实力。具体要求包括:
拥有一支结构合理、专业过硬的核心研究团队,团队领衔人需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在鱼类、甲壳类等主要养殖品种疫病防控领域拥有10年以上研究经验;团队成员中需有不少于5名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且近3年主持或参与过省部级及以上水生动物疫病防控相关科研项目、标准制定任务;
2. 已具备一定规模的实验场地、基础设备及配套设施,现有条件能够为重点实验室建设提供基础支撑,且具备场地改扩建或新建的空间条件;
3. 建立完善的科研管理制度、质量控制体系、生物安全管理规范及知识产权保护机制,近3年无科研诚信问题或安全责任事故,具备开展高水平科研与服务工作的管理能力。
4. 区域布局要求:结合我国水产养殖主产区分布、疫病流行特点及现有技术支撑能力,本次共规划储备建设2个重点实验室,具体布局如下:
中央直属科研单位承担1个项目建设任务,重点聚焦全国性重大、新发水生动物疫病防控技术研发与国家标准制定,发挥全国性技术引领与辐射带动作用;
5. 江苏省承担1个项目建设任务,依托江苏省水产养殖主产区优势及产业需求,重点针对区域内鱼类、甲壳类等主导养殖品种的常见多发疫病开展技术研发与地方标准制定,服务华东地区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
6. 配套保障要求:项目建设单位需具备完善的配套保障能力,为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营提供坚实支撑:
制定科学可行的项目实施计划,明确建设进度、质量管控、验收标准等关键环节要求;地方建设单位须出具明确的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承诺函,确保配套资金足额到位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7. 具备与项目建设相匹配的水电、通讯、环保、消防等基础设施条件,能够满足功能区建设及仪器设备安装运行需求;
8. 制定重点实验室长期运营方案,明确运营经费保障机制、人员配置计划、技术服务模式及成果转化路径,确保实验室建成后能够持续稳定发挥技术研发、标准制定与服务产业的核心作用。
四、中央投资规模
本次重点实验室项目储备申报严格遵循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相关规定,坚持“科学测算、合理控制、分类支持”的原则,明确投资规模与支持比例要求:
- 总投资控制:单个重点实验室项目总投资上限为3000万元,投资构成需涵盖工程建设费用(含功能区新建、改扩建工程)、仪器设备购置费用、安装调试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含设计、监理、环评等)及基本预备费等,确保投资估算全面覆盖项目建设需求。
- 中央投资支持比例:根据项目建设单位隶属关系及所在区域实行分类差异化支持:
地方所属项目建设单位(本次为江苏省相关科研机构),地方项目中央投资东、中、西部、东北地区分别不超过总投资的70%、80%、90%、90%。部属科研单位全部为中央投资。
- 农业农村部直属科研单位作为中央单位,项目建设资金全部由中央投资保障,无需地方配套。
投资管理要求:各申报单位需按照“实事求是、精准测算”的原则编制项目投资估算,严格控制建设标准,避免铺张浪费;投资估算需经专业机构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依据充分,符合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投资管理相关规范。
中机院作为专业的项目申报服务机构,已深度研读中央预算内投资相关政策要求,积累了丰富的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申报经验。我们可为申报单位提供全流程专业服务,涵盖项目技术路线优化、智能化方案细化、高标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申报材料整合完善等环节,全方位提升项目核心竞争力与入库成功率,为申报单位争取中央预算资金支持提供坚实可靠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