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呼和浩特市重大交通基础设施、供热民生等领域建设,市国资委积极对接相关部门,组织市属国有企业通过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经自治区政府批准,交通集团呼和浩特市新机场项目、燃气热力集团托克托电厂至呼和浩特市长输供热管网工程项目分别获批5亿元、0.3861亿元专项债资金,专项债资金到达后,市国资委及时履行程序并第一时间将5.3861亿元拨付至2户企业,保障项目建设平稳有序推进。
下一步,市国资委将继续组织各市属国有企业争取专项债资金,并督促获批专项债资金的市属国有企业规范使用专项债资金,加快项目建设,有效形成实物工作量,为我市城市建设发展贡献国资国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