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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为农民增收创造新机遇

来源:中机院  时间:2015-05-05  点击:1133
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4月17日发布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其中,一季度陕西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26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1%,超过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截至目前,全省农村居民收入同期增速已连续六年超过城镇居民,与GDP增速同处全国

    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4月17日发布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其中,一季度陕西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26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1%,超过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截至目前,全省农村居民收入同期增速已连续六年超过城镇居民,与GDP增速同处全国第一方阵。如何看待这一经济数据?这一数据又释放哪些新信号?为此,记者专访了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总队长孙法臣。

   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原因何在

   “陕西省农民收入增速连续8年超过全国、连续6年超过城镇居民,这一点对统筹城乡发展具有标志性意义。”孙法臣表示,这说明国家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惠农政策给全省农民带来巨大的实惠。粮食“连续7年年产1100万吨以上”,农民收入“增速连续8年居于全国前列”,对稳定宏观经济发展大局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孙法臣说,自“十一五”以来,陕西省农民收入进入高速增长期,年均增速达到16.2%,居全国首位,快于全国增速2.3个百分点。2014年,全省农民收入增速快于GDP增速0.2个百分点,农民收入实现了与经济同步增长,位于全国31个省的第8位、西部12省的第5位、西北5省的第3位,与GDP增速同处全国第一方阵。近5年来,陕西省农民收入水平从全国第28位上升至26位,超越青海和西藏,农民增收取得实质性突破。这主要得益于近年来陕西省全面实施农民增收七大工程,积极拓展农民增收渠道,提升各项惠民补贴政策标准,扩大覆盖面,并运用科技发展现代农业,科学种植养殖,保证了大灾之年粮食丰收、农业稳产,为农民增收注入了新活力。
  
   收入较快增长背后的隐忧

   在欣喜的同时,仍要看到城乡居民收入之间的差距。尤其是在经济步入新常态的情况下,制约农民持续增收的老问题、新矛盾相互交织,难度加大。“陕西农民收入增速虽快但水平偏低,接近和赶超全国平均水平的任务非常艰巨。”孙法臣表示。

   首先,陕西贫困人口多,收入水平低。据调查,2014年,陕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全国排第26位,在西部排第7位,在西北排第3位;但收入水平仅为全国的75.6%,比全国平均水平少2557元,相当于陕西农民近4个月的收入。2014年末,按照国家规定的人均年收入2300元贫困标准计算,全省农村贫困人口为350万人,按照陕西省人均年收入2500元贫困标准计算,为449万人,贫困发生率为16.7%。

   其次,工资性收入是近年来陕西省农民增收的主要动力,也是陕西省农民收入增速连续多年快于全国的主要原因。其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达到四成,外出务工已成为农村青壮劳动力的一种常态。但是,随着经济环境的快速变化,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速明显减缓,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呈现下降趋势。据调查,2014年陕西省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为11.1%,较上年下降5.1个百分点,影响全省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速较上年下降4.1个百分点。依靠工资性收入增长拉动农民收入增长的红利释放正在消退。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速减缓,占比下降,对加快农民增收形成一定制约。

   此外,陕西省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少,也导致赶超难度大。粮食和生猪生产是陕西省农民经营收入的主要组成和稳定构成,但受成本“地板”和价格“天花板”的双重挤压,使得普通农户两者生产的目的就是为保证和满足基本供应需求,增量不大,因而带动农民增收作用有限。调查显示,2014年,陕西省农民经营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仅为34.7%,比全国低5.7个百分点。其中,人均一产收入2089元,比全国平均水平少910元;二产收入仅42元,比全国少216元;三产收入620元,比全国少360元。农业生产经营收入比重小、增长慢,农村工业生产水平低、发展滞后,成为影响农民增收的掣肘。2014年,陕西省农民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由上年的2338元扩大至2557元,差距进一步拉大。

   谋划“新机遇期”农民增收新举措

   随着世界经济进入深度结构调整期,我国经济也步入“三期叠加”的“新常态”,农民收入增幅收窄、增长动力放缓趋势日益凸显。2011-2014年,全国农民收入增速下降了6.7个百分点,陕西省农民收入增速下降10.7个百分点。“但‘一带一路’战略的全面启动,为陕西省农民增收创造了新机遇。”孙法臣表示。

   孙法臣说,2014年,陕西省农民收入在涉及“一带一路”建设的18个省份中排第14位,农产品附加值低,缺乏竞争力,使得陕西农产品大省美名大打折扣。抢抓机遇,加快发展,不仅关系到全省农民增收,更加关系到“一带一路”建设的整体推进。因此,在新常态下推动农民增收,必须明确农民增收的主渠道和着力点,要在加大强农惠农力度的基础上,提高农业生产发展水平,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以效率增效益;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延伸农产品生产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聚集优势资源打造陕西品牌,提升名优产品竞争力和影响力;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和就业,深化农村土地制度、产权制度、经营制度改革和人力资本创新,建立有利于农民增收的制度环境和内生机制,积极开拓农民增收新的动力源和增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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