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10个中央预算内投资关于涉农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农经规〔2019〕2028号)。其中,就包含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
该专项支持:中西部省份(含东北地区、河北省、海南省,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县为单位,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有关县可以围绕中办、国办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确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内容。
那么,具体哪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可以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呢?中机院项目申报组替大家查询了上述行动方案!下面就跟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支持方向
1.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2.开展厕所粪污治理
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4.提升村容村貌
5.加强村庄规划管理
6.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
补贴比例
本专项采取切块方式下达。对于切块到省的中央预算内投资,有关省份可以因地制宜确定项目县数量和单个县投资规模。为避免政府投资过于分散,安排到县的年度投资规模,应不低于 2000 万元。符合要求第二年继续支持的,安排到县的年度投资规模应不低于 1000 万元。
二、申报条件
项目范围:项目应聚焦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任务,确保建设内容符合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的要求。
区域限制:中西部省份(含东北地区、河北省、海南省,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县(市、区、旗、团场)为单位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但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和计划单列市所辖县(国家级贫困县除外)一般不予支持。
项目成熟度:项目需完成审批、备案手续,条件成熟,且不得与其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重复申请资金支持。
三、申报流程
县级申报: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年度建设方案,并明确建设内容、标准、目标、管护运行机制、建设模式及政府支持方式等,然后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将请示文和有关材料报送市级发展改革、农业农村部门。
市级推荐:市(州)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至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农业农村厅。
省级评审与批复: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对申报县的年度建设方案及相关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上报名单。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后,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对支持县实施方案进行批复。
线上申报:拟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基本信息由项目申报单位经互联网端口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并推送至属地发改部门,由属地发改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筛选审核,并将最终通过审核的项目纳入国家三年滚动计划库,逐级推送。
线下申报:项目业主单位准备项目申报材料,包括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真实性说明、资金承诺函等单行材料,同步报送至属地发改部门。
四、申报材料
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建设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条件落实情况、项目建成后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等。
政府投资项目库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项目需列入政府投资项目库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并通过在线平台完成审批。
申请投资支持的主要理由和政策依据:明确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理由和政策依据。
项目建设方案: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选址、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工艺方案、产品方案、设备方案、工程方案等。
项目投资估算:包括主要工程量表、主要设备表、投资估算表等。
项目融资方案:明确项目的融资主体、资金来源渠道和方式等。
相关附件:包括项目城乡规划、用地审批、节能审查、环评等前期手续复印件以及资金到位情况等。
五、注意事项
真实性:项目单位应对所提交的申报报告内容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情况骗取项目审批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将受到严肃处理。
合规性:项目需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及行业标准。
时间节点:关注官方通知,按时提交申报材料,避免错过申报时间。
项目管理: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并交付使用。
总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补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申报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流程进行,确保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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