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编报节能降碳和污染治理专项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的通知》 (发改办环资〔2024〕744号)要求及2024年4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最新《污染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本专项重点支持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重点领域环境治理、水污染治理和节水等方向,那么,对于“重点领域环境治理”方向,具体重点领域环境治理项目可以获得中央预算资金支持呢?下面就跟中机院项目申报组一起来看看吧!
一、支持方向
1.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针对土壤中的重金属污染问题,支持相关治理项目的实施,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
2.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治理:针对大气中的细颗粒物(如PM2.5)和臭氧污染问题,支持协同治理项目的开展,提高空气质量。
3.新污染物治理:新污染物包括内分泌干扰物、药品与个人护理用品、全氟化合物等,这些污染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具有潜在危害。支持对新污染物的治理项目,从源头上减少其排放和影响。
4.国家批复的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励和支持园区环境污染治理采用第三方治理模式,提高治理效率和效果。
补贴比例
按东、中、西和东北地区分别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0%、60%、70%、70%控制,单个项目支持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亿。其中,西藏及四省涉藏州县、南疆四地州、甘肃临夏州、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等地区项目原则上全额补助。单个项目支持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亿元。
二、申报条件
项目符合性:申报项目必须属于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重点领域环境治理范畴,如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治理、新污染物治理以及国家批复的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
前期手续完备:项目需完成相关前期工作手续,包括项目规划许可、用地审批、节能审查、环评等,并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完成审批(核准、备案)。
建设条件落实:项目的主要建设条件需基本落实,包括项目资金来源渠道和方式等,确保项目在申报资金当年度能够开工。
信用状况良好:项目单位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
未重复申报:项目未申请、使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其他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或其他中央资金。
三、申报流程
项目准备:项目单位根据实际需求,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内容、投资估算、资金保障情况、实施进度、绩效效果等,并附相关附件。
逐级上报:项目单位按程序向项目汇总申报单位报送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投资计划的汇总申报、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审核评估: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必要时可采取第三方评估、行业部门联审等方式进行审核。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资金申请报告进行经济技术性等评估。
资金下达:经审核评估符合条件的项目,将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并下达投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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