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额度:500-2000万元
特色小镇申报的条件:
1、产业有优势
特色小镇应是推动产业集聚、创新和升级的新平台。培育特色小镇要求具备一定的产业基础,产业定位科学精准,在产业规模、市场份额和特色方面要具有明显的优势,能够发挥产业的集聚效应和叠加效应。同时能够吸纳就业,带来长足发展。
2、风貌有特色
特色小镇应是融合风貌、文化、旅游等多元要素特色发展的新载体。注重对地域文化的挖掘与传承,将文化元素植入小镇的风貌建设的各个方面,指引建筑、街区、空间、环境等多维度的风貌建设,形成具有文化底蕴的特色风貌,增强文化认同感,同时促进特色旅游发展。
3、发展有成效
特色小镇应是创新发展的引擎和有示范作用的排头兵。特色小镇自身需具备一定的发展基础,能够在短期内快见成效,成为带动自身及周边地区发展的引擎,同时在发展路径、发展模式上能成为条件相似的小城镇发展的范例。
4、动力有保障
特色小镇应是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和吸纳社会资本投资的新热土。培育特色小镇要选择动力有保障的小城镇,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政府重在搭建平台、提供服务,政府为企业创业提供条件,让小城镇在提升社会投资效率、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方面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特色小镇申报流程:
特色小镇应严格按照三级推荐程序进行申报
(1)县级
主导部门:县级人民政府
专家评估+实地考察,并填写专家意见。——要求:在省级组织和相关支持下开展,并组织镇政府具体实施。
(2)省级
主导部门:省/(区、市)住建厅村镇建设部门
严格控制数量,按时填报和提交资料。提交候选特色小镇的材料;完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的线上信息填报
(3)国家级
主导部门:国家住建局村镇司
评估复核+现场抽查,认定公布特色小镇名单。(住建部村镇建设司将会同发改委规划司、财政部农业司组织专家进行五方面的逐项评估复核和现场抽查)
申报材料:
(1)小城镇基本信息表。各项信息要客观真实。
(2)小城镇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及PPT。报告要仅仅围绕《通知》中的5项培育要求编写。同时按编写提纲提供直观、全面反映小城镇培育情况的PPT。有条件的地方可提供不超过15分钟的视频材料。
(3)镇总体规划。符合特色小镇培育要求、能够有效指导小城镇建设的规划成果。
(4)相关政策支持文件。被推荐镇列为省、市、县支持对象的证明资料及县级以上支持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