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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乡村振兴战略专题 > 战略资讯阿克苏地区如何助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阿克苏地区如何助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来源:原创  时间:2024-11-01  点击: 198次
推进乡村振兴,规划是前提,资源是基础。地区自然资源局按照地委、行署的部署要求,把乡村振兴作为头等大事、一号工程,着力发挥规划管控引领作用,加强自然资源管理制度创新,增加资源有效供给,为加快乡村振兴提供规划、用地要素保障。

推进乡村振兴,规划是前提,资源是基础。地区自然资源局按照地委、行署的部署要求,把乡村振兴作为头等大事、一号工程,着力发挥规划管控引领作用,加强自然资源管理制度创新,增加资源有效供给,为加快乡村振兴提供规划、用地要素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村庄规划编制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部署,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坚持乡村振兴先规划后建设。一是加强县域统筹,整体优化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布局。指导县(市)结合县(市)、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优化细化县乡村体系布局,明确重点发展村,统筹优化县域产业园区、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等空间布局,形成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县域整体规划。截止目前,七县两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分别获自治区和行署批复。全地区62个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成果完成第二轮技术审查。二是从实际出发,分类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结合实际对县(市)村庄规划分类指导,推进有需求、有条件的村庄编制村庄规划,不下达完成指标和完成时限,不追求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工作进度“齐步走”、成果深度“一刀切”。对没有需求、不具备条件,但有少量建设诉求的村庄,通过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通则式”管理方式解决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问题。今年,按照“县(市)统一部署、乡(镇)负责编制、自然资源部门技术指导、村组积极配合、村民共同参与”的要求,重点推进211个乡村振兴示范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三是做好乡村建设用地要素保障。对县(市)上报的农产品初加工、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及旅游产业发展等建设项目,与正在编制的村庄规划充分衔接,做到应报尽批。截止目前,共审批乡镇批次27个,审批面积122.4159公顷,涉及项目用地81宗,未发生因用地审批影响乡村建设问题。


 二、坚持实用导向,提升村庄规划编制质量。

科学合理的村庄规划能够明确乡村发展的方向和目标,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融合,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从而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一是统筹上下位规划衔接。按照县(市)、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村庄建设管控要求,在村庄规划编制中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要素,突出地域特色和比较优势,防止乡村建设“千村一面”。二是加强分类编制指导。对城郊融合类村庄纳入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统筹编制,重点考虑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在形态上保留乡村风貌,在治理上体现城市水平。对特色保护类村庄规划统筹保护利用与发展关系,保持村庄特色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突出特色空间的品质设计。对集聚提升类村庄以节约集约为导向,保障民生配套、乡村产业发展的用地需求,提高设施服务能力,完善村庄功能布局。


三、加强政策宣传,健全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保障机制

村庄规划编制积极发挥村两委主体作用,倡导村民积极参与,通过多部门协同参与,提升规划管理水平。一是采取多种形式提升对规划的认识。村庄规划编制单位利用现场踏勘、入户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讲解编制“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的意义和主要内容,让村民了解规划的实用性。与村民共同研究规划方案,充分征求村民意见,保障村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二是健全村庄规划编制和管理制度建设。借助援疆力量,与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合作,共同编制《阿克苏地区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阿克苏地区村庄规划管理办法》和《阿克苏地区关于做好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为村庄规划编制和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和制度保障。三是加大规划培训力度。邀请疆内、疆外村庄规划编制资深专家,年内开展两次地、县、乡三级村庄规划专题培训,提升村庄规划实施及管理人员业务水平。


四、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下一步,地区自然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压紧压实县(市)、乡(镇)主体责任,定期听取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掌握规划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并协调解决,加大规划编制指导力度。


(一)加快规划审查审批进度。积极推进乡镇规划审批工作。乡镇规划是编制村庄规划,开展乡镇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地区自然资源局将组织专家加快规划审查,完成规划审批。对已编制完成的村庄规划,协助县市开展规划审查,对符合要求的,指导县(市)按程序完成规划审批工作。


(二)提升村庄规划信息化管理水平。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应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的指导服务能力。对审批后的村庄规划成果及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推动建立村庄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督的全周期管理。


(三)规范乡村区域用途管制。乡镇、村庄规划一经审批,将严格落实,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按照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依法依规核发乡村规划许可,实施乡村建设,严格依据规划条件开展规划核实,确保乡村振兴规划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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