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云南省财政厅多措并举,今年将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237 亿元。
省财政厅将细化财政支持政策强化保障能力,继续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2021 — 2023 年,在 88 个脱贫县延续实施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政策;2024 — 2025 年,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推动相关转移支付继续倾斜支持脱贫地区,延续完善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土地增减挂等财政政策措施。
落实好投入保障,支持 " 找政府 "App 建设,建立 " 双绑 " 机制、建立股份合作机制等。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筹集资金对进城集中安置 800 人以上的大型安置区脱贫人口的物管费和水电费给予补贴。支持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强化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安排 10 亿元专项资金支持 " 绿色食品牌 " 打造,支持 " 一县一业 " 示范县创建和产业集聚发展。支持完善乡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脱贫地区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能力。
继续依托 " 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 " 加强资金日常监管,降低资金违规使用风险。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严格依法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