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城阳政务网获悉,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规划环评基本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
公示内容显示,2016年9月5日,科学技术部、国资委公布了《关于同意中国中车集团、青岛市共同建设国家高速列车技术创新中心的批复》,原则同意《国家高速列车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内容,同意按照5年计划完成建设目标和重点任务,由此展开示范区相关规划编制工作。
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规划定位主要体现在以下四大方面:全球高铁创新发展引领区,国家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未来轨道交通城市体验区,生态智慧品质活力样板区。
根据预测,到2020年,轨道交通全产业链产值达到1100亿;到2025年,轨道交通全产业链产值达到1800亿;到2030年,轨道交通全产业链产值达到2800亿。
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规划范围为:包括国家科技部与国资委批复的《国家高速列车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的创新中心区域在内,共83平方公里范围,北起即墨边界,西至桃源河湿地控制线,南至向阳二路,东至棘洪滩街道边界(包括棘洪滩、上马街道办事处等用地)。规划年限为2020年-2030年,评价基准年为2018年,规划近期为2020年,规划远期为2030年。
自4月19日起,公众可以对本规划以及规划单位的了解程度、规划区周围的环境质量现状、本规划选址、公众对规划实施后可能会造成的环境问题的了解、公众是否支持规划实施等与本规划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事项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