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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五”时期山西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及举措建议

来源:原创  时间:2024-12-27  点击:411
本章节将对山西省可再生能源在“十五五”时期发展趋势进行研判,针对大规模开发、消纳、安全可靠等多重挑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思路及建议,以期为山西省实现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

上一节我们分析和研究“十四五”时期山西省可再生能源发展现状,在此基础上,本章节将对山西省可再生能源在“十五五”时期发展趋势进行研判,针对大规模开发、消纳、安全可靠等多重挑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思路及建议,以期为山西省实现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


(一)多措并举,扩大开发规模

摸清资源底数做好顶层设计。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土地用途、生态保护、城乡建设、气象等数据资源,对可利用资源进行全面勘查评价,摸清可再生能源资源情况,并结合电网情况做好整体规划,科学合理确定“十五五”发展目标。


创新复合光伏发展模式。明确在灌木林地、坑塘水面、水库水面、园地等建设光伏复合型项目的适用规范,总体评估新能源项目使用林地影响,科学评估山西省草原资源与生态状况,积极推动“草光互补”模式。


多手段挖掘风光项目发展潜力。在传统风电的基础上,利用微风发电、大功率风机等新技术发展风电,提高发电效率,降低单位发电成本;分散式风电具有不新建升压站,占地面积小,建设周期短的优势,在未来可再生能源领域中具备优势,应积极推进分散式风电就近接消纳。

“十五五”时期山西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及举措建议

(二)超前布局,提高消纳水平

促进电源和电网协调发展,优先在电网接纳条件相对较好区域开发新能源项目,加快配套调节能力建设;优化完善省内主网架结构;推进新能源汇集站建设,对现有500千伏变电站主变增容。增强电网支撑保障能力,适度超前谋划新能源汇集站和配套电网工程,确保网源协同发展的同时,研究出台相关指导意见;优化完善配电网结构,建设满足负荷增长、分布式电源接入和新能源消纳的城乡配电网。


加快建设各类灵活性资源,坚持把发展抽水蓄能作为主攻方向,启动中小型抽水蓄能选点工作,因地制宜规划建设中小型抽水蓄能电站;在电源侧,稳步推进风光水储、风光储、风光火储等多能互补,在电网侧,集中布局大容量集中式电网侧新型储能电站;组织各方联合发力,从源头上将需求侧响应纳入到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整体布局中,并在规划层面提升需求侧资源地位。


(三)积极拓展,创新开发模式

促进风光多场景融合发展,充分利用采煤沉陷区、盐碱地、荒山荒坡等区域布局风光发电基地;积极发展以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微电网、直流配电网,扩大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接入和应用规模;发挥氢能调节周期长、储能容量大的优势,探索开展“风光发电+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新模式。


提高生物质综合利用水平,采用政府支持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等模式开展生物质资源收购工作,以建设固定收购点为主,临时收购点为辅,发挥生物质项目环境和绿色作用;加快分布式商业化开发建设,就地收集原料、就地消费利用。


助推地热能产业快速发展,加快编制地热资源勘查开发专项规划,划定地热资源重点勘查区,研究制定有利于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财税、价格、金融政策。


(四)增强补短,提升市场竞争力

发挥招商关键作用,聚焦产业链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绘制重点产业链招商图谱,精准锚定目标企业,深入开展产业链招商。政府招商部门与“链主”企业紧密协同,提升专业化招商水平,推动省内企业与国内相关领域重点企业点对点对接。


各级政府部门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建立完善重点项目库,谋划实施一批符合全省产业规划标志性、引领性的重点产业链项目,在审批立项、建设用地、生态能耗、政务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


推进“产业链+市场主体”培育模式,及时出台专项配套措施,推动“链主”企业,发挥产业链引领支撑作用,着力提升本地配套率,积极带动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发展,不断提升整体产业链供给质效。


(五)聚焦关键,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提升新型主体涉网性能,针对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的现状,制定完善并网技术标准和管理要求,合理提高新型主体的调节能力,确保源网荷储同步提升电力系统稳定水平。

推进智慧化调度体系建设,适应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和新型主体对电力调度的新要求,全面推进调度方式、机制和管理的优化调整,加快新型调度控制技术应用。

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电动汽车储能资源,全面推广智能有序充电,支持开展车、桩、站、网融合互动探索,研究完善电动汽车充电分时电价政策,推动电动汽车参与电力系统互动。


(六)绿色低碳,引领高质量发展

完善碳排放相关规划制度,将碳排放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充分考虑经济发展、能源安全、群众正常生产生活以及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等因素,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有关部署,研究制定碳达峰、碳中和有关行动方案,细化碳排放目标控制的工作举措、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探索新兴动能,挖掘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全力推进太阳能、风能、储能等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装备制造、高效节能与先进环保装备制造等相关新赛道发展[7]。


扩大绿色产品评价标准,修订绿色产品评价通则,建立统一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制定绿电绿证交易相关标准,将相关可再生能源标准纳入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8]。


(七)技术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

加快能源互联网建设,通过建设能源互联网,可以实现清洁能源的集中供应和分布式利用,促进能源的高效利用和优化配置,可以通过不同区域的能源互联网连接,实现能源资源的共享和优势互补,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


应用先进储能技术,通过引入先进的电池技术、储能设备和管理系统,建设储能电站,实现能源的高效储存和调度,提高系统的运行灵活性和稳定性。科技创新驱动,通过建设高水平的科研机构和科技创新平台,不断培育创新企业和人才,推动可再生能源方面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升级,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结束语

山西省作为一个重要的能源基地,能源低碳转型迫在眉睫,应结合自身资源禀赋、产业基础专题研究和特色优势,抓紧利用“十四五”时期,统筹谋划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空间布局,争取在“十五五”时期实现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和能源结构的优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者:张志雄   杨镜司   张立异   岳明   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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