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曹培玺提交了《关于高质量制定“十四五”能源电力规划的提案》。曹培玺认为,“十四五”是深入贯彻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的关键时期,高质量制定“十四五”能源电力规划具有重要意义。
“十四五”时期要紧紧围绕做好现代能源经济这篇大文章,树立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和政绩观念,扎实推进能源产业朝着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方向发展。
为高质量制定“十四五”能源电力规划建议如下:
“十四五”规划应更加注重闭环性。
能源电力与政治、经济、技术等多种因素有关,实际发展与理论预测存在差距。
建议
一是做好规划制定。研判地缘政治、国际国内经济走势、科技进步等对我国能源电力发展的影响,尤其是重点研究此次疫情对能源领域的影响,高质量编制规划文本。
二是做好规划实施、检查、评估与调整。借鉴德国退煤战略,成立以政府、企业、融资机构等各界代表组成的“规划检查委员会”,定期检查并评估规划执行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是做好总结。“十四五”规划结束后,做好规划总结工作,积累经验,为后续规划制定与执行等提供借鉴。
“十四五”规划应重视目标制(修)定工作。
能源电力规划目标的设定,密切关系到能源电力的发展速度与结构调整。
建议
一是“十四五”规划目标应遵循我国清洁低碳发展要求。根据我国温室气体减排与非化石能源占比等目标,考虑我国煤电目前利用小时数较低的特点,科学合理制定目标。
二是动态调整我国能源中长期发展战略目标。《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至今已有三年之久,而且此次疫情对源供需影响较大,必要时应对目标进行动态调整,适应我国能源安全新战略的发展要求,为行业长期发展提供引导。
“十四五”规划应更加强调协调性。
能源电力规划不仅涉及能源电力总体发展方向,还涉及各类型能源电力之间的相互协调,另外也涉及与其他产业规划之间的衔接。
建议
一是统筹考虑各类型电源之间的累积效应与互补效应,将各电源之间的影响作为重要研究方向,同时考虑间歇性电源与灵活性电源之间的协调发展。
二是电源规划应合理对接电网规划,能够做到电源按时并网、及时发电。
三是综合考虑下游用电产业规划,科学合理预测用电计划,使电量最大可能就地消纳。
四是能源部门应加强与农业(林业)、海事或税务等部门之间的协调,为企业用地(用海)等提供便利,减轻新能源用地成本,减免相关税收,降低企业非技术成本。
“十四五”规划应将能源安全作为重要内容。
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并网,电动汽车、虚拟电厂、分布式能源等交互式能源设施广泛接入,数字化、智能化正在快速地向电力领域融合,众多因素导致能源安全问题凸显。
建议
将能源安全作为重要内容。
一是充分研判“十四五”期间间歇性电源大规模发展、电动汽车大范围替代等新形势、新特点,做好应对措施。
二是做好信息化、网络化风险管控,最大可能预防风险。
三是在地缘政治日趋复杂的态势下, 做好应对预案,尽可能减少价格波动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十四五”规划应注重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能源发展面临不确定性因素较多,例如今年爆发的新冠疫情更是对我国能源发展造成了较大影响。
建议
一是加强形势研判,多种视角深化思考,增强对不确定性因素的可预见性。
二是健全能源领域保障机制,明确能源领域应急保障管理部门,制定重大风险应对预案。
三是加强能力建设,将应急保障能力作为能源领域各部门的一项重要建设内容,提升整体应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