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经济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关键时期,东北地区的全面振兴则面临着“双重困境”的考验。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问题本质上是我国区域经济长期不均衡增长的局部和阶段性表现,但对我国经济实现创新驱动型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十四五”时期东北实现创新驱动型发展的目标在于融入并在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确立自己的竞争优势,但不平衡性与不确定性相互交织,且具有长期性与不可跨越性,需要在深化市场化改革中寻求定位。对此,可从基本前提、基本支撑、基本途径、基本抓手和基本保障五个方面厘清相应的政策设计思路。
( 一) 基本前提: 站位我国中长期发展需求分析东北发展的阶段性目标
对 2035 年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趋势及机遇挑战进行研判,预测评估未来 15 年东北地区的经济发展环境和发展趋势,分析全国经济格局新变化对东北地区发展可能产生的影响。立足我国经济中长期发展需求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结合东北地区在全国经济格局中的战略定位和增长潜力,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这一总目标倒推“十四五”时期东北地区创新驱动型发展必须完成的阶段性任务和目标。重点分析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市场化深化改革、体制机制改革、补短板和新动能等方面的目标要求,提出推动东北全面振兴、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基本思路和战略路径。
( 二) 基本支撑: 确立东北创新驱动型发展的产业方向与重点
并行研判“十四五”时期国内外产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产业需求,结合全球和全国产业梯度转移特征与路径,研究东北地区的主要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现状、特点与产业优势,从而梳理出东北具有较高发展潜力的、符合国家未来中长期发展需求的、有望形成新的区域竞争优势的产业图谱。一是关注我国制造业的短板产业,着眼于工业“强基”的中长期需求谋划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创新方向,关注东北地区的基础零部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等工业基础领域,以及关键产品、核心技术、重大技术装备等产业短板领域。二是关注我国制造业的前沿带动产业,如新能源汽车、新材料、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领域,通过科技创新加强食品加工、轨道交通、电力能源、航空航天等潜在优势领域。
( 三) 基本途径: 高度重视深化市场化改革,盘活东北地区整体性资产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和效率提升中的决定性作用,这在东北地区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一是尽快推广中央和地方关于东北振兴重要举措已取得较好效果的经验和措施,继续扩大和巩固东北三省与发达地区对口合作的范围和深度。二是参考国内外发达地区的经验,有效培育与引入富有活力的市场主体和创新主体。分析东北市场和全国市场的互动关系,将东北的资源和要素融入全国的市场化配置体系中,研究东北地区内生性、竞争性市场体系建立机制。三是推进“新国企混改”[18],即东北央企混改要聚集全国发展新动力。梳理国有企业和重工业企业的资产状况、发展情况及相关扶持政策,研究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和混合所有制改革制度设计,使增量资产和新兴产业成为东北经济增长的突破口。从资产运营角度看,可通过对在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央企国有资本的混改,并向新经济主体开放,向东北的地方发展主体、民企主体、大众主体开放,从而聚集起东北发展的主要群体即主体发展动力。
( 四) 基本抓手: 通过提升中心城市能级与辐射力带动东北地区发展
“十四五”期间,人力资本是推动实现创新驱动型发展的重要支撑。为进一步推动东北实现创新驱动型发展,有序完成新型城镇化建设任务,需结合国内外城市发展规律和典型地区发展经验,分析东北地区重点城市和各中小城市发展现状及面临的障碍,重点研究地区核心城市如何更有效地发挥集聚效应并带动区域整体发展,以及收缩型中小城市如何瘦身强体以实现资源存量转化,并评估人口老龄化和人口结构变动对东北经济发展可能产生的影响,探讨东北与东部地区对口合作、东北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区域协调战略实施新举措,提出东北地区城市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点任务和政策选择。
( 五) 基本保障: 全面推进发展制度环境建设
对于创新驱动型发展成效的评估,需要确定相应的发展评价指标,构建完善的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各级政府推动经济朝着提高质量和效率方向发展的积极性。重点是明确政府在新型基础设施投资领域的职能和定位,发挥政府在基础性、关键性、高门槛投资领域的指导和引领作用,探讨新型基础设施多元投融资模式和合作机制。提出“十四五”时期东北提升政府综合治理能力的基本思路和重点任务,总结在“放管服”改革和“电子政务”领域的发展现状和建设进程,改进不符合创新驱动型发展的制度设计和目标要求,寻找向服务型政府转型的痛点和难点并加快解决。(作者:马 涛 常晓莹 黄 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