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克服了“两权分离”产权安排下的制度缺陷,对农村闲置宅基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及高效利用具有推动作用,有助于激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内生活力,为农民增收提供了有效途径。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别通过虚位权能实现机制、潜在价值显化机制、多元化流转机制促进农民收入增长。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地区,应根据不同的区位条件、自然禀赋、文化资源等采取不同的宅基地利用方式,促进农民增收。经过近6年的试点实践,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取得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实践成果,为后续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深化提供了经验借鉴。但宅基地的不同权能在促进农民收入增长过程中,仍面临所有权虚位权能实现“难”、资格权潜在价值显化过程“杂”、使用权多元化流转遇“阻”等现实困境,如何破解这些困境以增加农民收入,值得重点关注。
一、激发所有权实现动能
宅基地所有权实现是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路径。激活入市动力、加强集体经济组织队伍建设、自主盘活宅基地、完善集体收益分配及监督机制,能有效激发所有权实现动能。
1.激活宅基地转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动力
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机制,将农村闲置宅基地入市情况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增强其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积极性。树立榜样、示范引领,将闲置宅基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成效好的村庄树立为典型,加强其示范引领作用。普及法律知识,加强宅基地的集体所有属性宣传,让集体成员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所有权主体代表,有权代替集体成员对宅基地等集体建设用地行使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的权利,进一步明晰集体经济组织对农村宅基地的监督及管理权力,保障所有权的有效实现。激发地方政府和集体经济组织将闲置宅基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的动力,带动农民增收。
2.加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队伍建设
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及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素质。开展创新创业指导及经营管理交流会,聘请有成功经验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创业导师,进行创业指导和经营管理培训,提高集体经济组织经营能力,增强其开发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资源的能力。加强集体经济组织队伍建设,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选拔机制,将有能力、有担当的集体成员纳入集体经济组织队伍,带领全体集体成员充分发掘闲置宅基地资源的财产价值。
3.村集体内部成员自主盘活宅基地
一是将闲置宅基地复耕复垦,通过增加耕地面积根据“占补平衡”获得更多建设用地指标,根据增减挂钩政策进行建设用地指标跨区域流转,可以有效实现传统农区闲置宅基地价值。二是培育乡村能人、新乡贤,其对农村经济生活更熟悉,更能发现开发利用闲置宅基地的机会。此外,支持农业产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闲置宅基地发展多元化、综合性农业社会化服务业,也不失为传统农区闲置宅基地开发利用的一条可行路径。
4.完善收益分配及监督机制
制定科学合理的收益分配制度,建立健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集体收益分配机制,通过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明确收益在农民与集体之间的收益分配比例,激发集体经济组织对闲置宅基地开发利用的积极性。建立收益分配监督管理机制,监督集体经济组织在集体土地入市、开发及收益分配过程中的各项行为,保障广大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集体收益分配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既要保障集体利益,又要保障农民个体利益。
二、激活资格权潜在价值
完善法律法规、多举措拓展退出资金来源、推进宅基地退出配套改革等措施,能有效激活宅基地资格权潜在价值。
1.制定法律准则规范宅基地资格权认定
制定全国统一的宅基地资格权认定基本准则,鼓励村集体制定规范的自治规则,建立国家法律准则与村集体自治规则相结合的资格权认定标准。允许不同村集体在国家基本法律准则框架下,根据当地现实情况、风俗习惯采取多元化资格权认定办法,既要遵循资格权认定标准,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特殊情况特殊对待。既要保证广大集体成员的权益不受损害,又要保证权益分配的合理性,保障宅基地潜在价值顺利实现。依法公平公正认定资格权,确保农民财产权益实现,促进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
2.多措并举拓展宅基地退出资金来源
一是积极利用银行抵押贷款,尝试将闲置及退出的宅基地转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贷款,利用贷款资金补偿宅基地有偿退出,同时利用抵押贷款资金开发退出的闲置宅基地,将集体经济做大做强,形成集体经济增长与宅基地资格权有偿退出的良性循环。二是政府提供部分财政资金,联合社会资本发掘农村的旅游文化等禀赋资源,进行集聚安置,集约节约用地,将结余建设用地指标入市增加资金来源。三是借鉴安徽省金寨县将扶贫资金与拆迁安置相结合的做法,统筹使用政策支持资金,助力农村闲置宅基地资源利用。四是制定合理的退出补偿标准,确保农民在宅基地资格权退出过程中权益不受损害,切实发挥其带动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的作用。
3.推进配套改革,维护弱势成员的基本生活保障
一是推进以户籍制度改革为主的配套改革,让进城务工农民在工作、医疗、教育等方面与市民享受同等权利,为他们提供同等基本社会公共服务。二是针对不愿退出宅基地的成员,制定多元化、包容性的补偿安排,尝试将房屋和宅基地就近调换,在集中连片开发区域以外的地区安排宅基地进行安置,并给予房屋拆迁补偿。三是针对农村老弱病残等群体,预留部分拆迁补偿资金作为托底资金,建立公租房,为经济困难的成员提供居住保障住房,只有居住权,没有所有权。此外,对于特困成员,应建立困难成员档案,利用相关扶贫政策,适当给予帮扶救助,保证其基本生活水平不下降。
三、畅通使用权流转通道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在促进农民收入增长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只有其流转顺畅,才能有效实现闲置宅基地的真实价值。规范流转秩序、扩大流转半径、发展特色优质产业、明确流转期限、提升抵押贷款能力等措施,能够畅通使用权流转通道以实现其真实价值。
1.规范使用权流转秩序,扩大流转半径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区域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及闲置房屋交易平台,维护公平、公开、公正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秩序,强化市场对宅基地使用权的配置,形成以供求为价格形成机制的使用权流转市场。让更多元交易主体参与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创新流转方式,进一步拓展使用权流转范围,畅通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实现宅基地使用权价值增值,带动农民收入增长。
2.建立农村产业项目库,发展特色优质产业
建立优质产业项目库,严格产业入库筛选程序,强化筛选力度,加强项目评审、专家评估等前期工作,避免投机等低质量项目落地,重点发展前景好、科技含量及附加值高、具有可持续性的农村产业项目。利用闲置宅基地,结合当地自然景观、生态康养、文化教育等资源,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打造能够发扬地方特色、凸显地方文化、具有带动作用的优质产业,以此带动其他配套产业联动发展,带动农村经济繁荣,促进农民收入增长。
3.完善法律法规,明确使用权流转期限
针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期限不清晰等问题,应尽快完善现行法律法规细则,明确宅基地使权流转期限。扫除城市资本、人才、技术向农村流动的障碍,加强政策扶持,促进其与农村闲置宅基地资源有机结合,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能,带动农民增收。
4.破除机制障碍,提升使用权抵押贷款能力
加快推进第三方宅基地价值评估体系建设,合理评估宅基地价值,增加农民在宅基地抵押贷款中的议价能力。由政府联合第三方担保平台,为农民宅基地抵押贷款提供担保,分担银行在债权实现过程中的风险,增加银行对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积极性。建立风险预警机制,防范宅基地抵押贷款金融风险,促进宅基地抵押担保贷款有序运行。克服宅基地抵押贷款中的各种困难,提升宅基地抵押贷款能力,提高农民利用闲置宅基地抵押贷款的积极性,缓解信贷约束,实现创富增收。
中机产城规划设计研究院10余年来致力于产业及园区、乡村旅游综合体、农业休闲综合体的研究,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专家及政资源。客户遍布全国各地!经手上项目500+例,其中田园综合体方面的案例有汕尾市陆河县林中花溪农业综合开发田园综合体项目策划、河间景和田园综合体发展规划、九台区大健康田园综合体策划、北京大兴区爱情海玫瑰园定位及业态规划、恩施硒茶产业园产业规划与招商前置研究、北京蟹岛农业观光园总体建设规划、国家首批试点项目中国高安巴夫洛田园综合体规划等。
特色业务:田园综合体规划、创意农业园规划设计、休闲旅游农业园规划设计等服务,项目包含现代农业、休闲文旅、田园社区三大板块,主要规划有乡村旅游主力项目集群、田园主题乐园、健康养生建筑群、农业产业项目集群、田园社区项目集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