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军工科技和产业在乐山市聚集发展,建成四川省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区,乐山市政府日前面向全社会公开印发《乐山市促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十条支持政策》(以下简称《支持政策》),分别从项目落地支持、财政贡献奖励、融资支持等10个方面明确支持政策。
项目落地支持:项目按期投产并正常纳税,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扶持。项目审批建设过程中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市、县留成部分,以合法合规形式适度补贴给企业用于项目发展。
财政贡献奖励:项目按期投产5年内,根据企业对市、县财政贡献情况,前两年按100%、后三年按50%,以合法合规形式给予补贴,用于技改升级、创新研发、环境保护、员工培训等。
融资支持:在全市工业绿色转型产业发展基金中设立不低于10亿元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对新引进的军民融合产业项目和投资总额1亿元以上的新建项目,按其实际发生贷款额度,给予连续三年贷款贴息支持,第一年按同期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50%、第二年按同期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0%、第三年按同期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30%补贴标准执行,单个企业累计补贴不超过1000万元。
高层次人才激励:企业引进人才按《乐山市服务优秀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享受各类补贴、落户、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健康医疗等25方面的服务内容。对企业的高层次管理人才和技术领军人物,5年内按个人对我市财政贡献量,依法依规对个人进行项目贡献奖励,每户企业奖励总人数不超过10名。
企业上档升级奖励:鼓励企业技改扩能,对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根据企业项目贷款额度,给予一年贴息支持,按同期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50%标准,最高给予企业100万元补贴。企业首次军用装备销售收入突破5000万元、1亿元的,当年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奖励。
创新研发补助:鼓励企业设立涉军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仪器共享平台、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凡获得国家级、省级认定通过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补助。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自主创新,对转化为成果的,按经确认企业当年实际投入用于军转民或民参军产品研发经费的50%给予补助,每户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鼓励企业投入军工装备总体、关键分系统、核心配套产品研制,按项目研发正式合同的10%给予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服务平台补助:鼓励企业在我市设立经省级及以上认定的军民融合技术、计量、测试、标准、质量以及信息交流等公共服务平台,按公共服务平台实际投入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助;对公共服务平台按年度实际提供服务金额的2%给予平台所属单位最高200万元服务成本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资质认证支持:鼓励民营企业开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国军标质量体系资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名录证的申报认证工作,对获得“四证”企业给予累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支持政策》同时明确了要素保障支持、“飞地”建设支持。
据悉,全市统筹相关专项资金,安排1亿元用于支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对全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具有明显引领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经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认定,可依法依规进行“一事一议”,实行“一企一策”,并按程序审定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