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台州市港航管理局获悉,台州港临海港区头门作业区总体规划经浙江省政府同意,获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批复,标志着头门作业区在规划层面上确立了台州港中心港区的主体地位。
按照该批复,明确了临海港区是台州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地区经济发展服务的综合性枢纽港区。同时,同意《台州港临海港区头门作业区总体规划》中提出的头门作业区北起柱头山,南至白沙,规划港口岸线50.8公里,其中预留港口岸线23.5公里范围的港口岸线利用方案,并将头门作业区划分为北部码头区、南部码头区和远景预留发展区。
据悉,2011年2月,国务院批复的《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明确头门岛作为港口物流岛提升到国家发展战略层面。为适应新一轮头门港区发展战略需要,我市委托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主持开展头门北侧建港论证工作,组织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对头门建港自然条件和总平面布置方案进行13个课题的专题研究,得出头门北侧可建20万吨级航道、泊位的技术结论,并在此基础上编制《总体规划》。
2011年6月,该规划顺利通过专家评审,港区发展思路逐步明确,对引领“主攻沿海”战略,促进台州沿海开发具有重要意义。
2013年3月,头门港区首座2万吨兼靠5万吨级码头正式开工,这是起步码头一期工程中继南围堤成功合拢后又一大工程,为2014年开港通航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此外,批复还原则同意了《规划》对港船型的分析与预测和港区后方公路、铁路等集疏运通道规划方案及供电、给排水、通信等生产辅助设施和港区支持系统的布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