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从市住建部门获悉,洛阳市将建立特色小镇规划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专门负责商定特色小镇培育工作重大事项和问题,并出台一系列支持特色小镇建设的举措。
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特色小镇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都需要提交联席会议审议解决。同时,我市还将建立特色小镇项目联审联批工作机制,落实审批督办制度和审批进度反馈制度,提高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效率,促进项目实施。
在特色小镇培育过程中,将坚持规划引领。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将指导各个小镇科学编制建设规划,结合“五强六新五特”现代产业体系,充分衔接产业、生态、空间、文化、旅游等专项规划内容,合理确定特色小镇的产业发展及空间布局、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
下一步,洛阳市将在用地、财政等领域出台相关支持举措,有效促进特色小镇建设。
在用地保障方面,积极盘活存量土地资源,调整特色小镇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特色小镇建设用地需求。市国土资源局将统筹协调各地特色小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需求,对属于全省确定优先发展的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用地项目,可按照不低于所在地工业用地出让最低限价标准的70%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
在财政支持方面,对列入市级培育名单的特色小镇,在培育期间及验收命名后,财政部门将通过整合资金、打捆使用等方式,给予所在镇政府及实施的重点项目一定的财政资金支持。今后,市级特色小镇项目将可以优先申报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和政策性贷款支持,并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充分发挥信贷和投融资平台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参与特色小镇建设。
今年起,洛阳市还将建立年度绩效考评机制,定期对特色小镇建设情况开展督查,对特色小镇培育工作进展情况实施第三方评估考评,考评结果和督查结果将通报各地,并作为市级财政奖补和享受各项支持政策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