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效益,前期立项评估工作至关重要。针对当前各地评估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一、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评估现状
1.1 评估工作量大 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
聚焦农业农村短板、弱项,在夯实“三农”基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引导带动作用。2018年农业农村部整合组建以后,中央预算内农业投资额呈快速增长态势,2018—2022 年总投资增长超120亿元,年均增长近11%,总投资 1000 万元以上项目数量占比90% 以上。按照相关政策要求,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前应进行评估[3],因此评估工作量也逐年增加。
1.2 评估专业性强 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类别主要包括“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农业绿色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部门自身建设等四大专项10多项重大工程,涉及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不同行业,不同项目建设内容差异大,呈现多样性与融合性,评估工作难度较大。
1.3 地方评估工作问题突出 自2016年《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制约农业建设项目审批权力的办法》发布后,地方承担的农业建设项目审批和验收权限下放至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导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评估工作总体重心下移,评估工作的主体呈现多元化特征,存在评估工作专业化和规范化程度不够、不同评估主体评估程序繁简不一、缺少指导性评估指标体系等各种问题。在《通用大纲》发布的背景下,为进一步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切实提升农业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和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提高农业农村投资效益,亟须进一步规范评估流程,构建可参考的评估指标体系。
二、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评估流程
目前,地方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组织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评估中主要有自行组织专家评估、委托系统内事业单位组织评估、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等3种方式,但不同评估主体开展评估工作的具体流程各不相同。文章将评估工作划分为任务承接、前期准备、组织实施、成果形成、成果提交五个阶段。
2.1 任务承接阶段 通过签订合同、签发委托单等书面形式承接。合同或委托单中需明确评估对象、项目数量、工作时限、成果形式及提交方式、验收方式等,同时提供相关评估资料。评估机构与委托方充分沟通,商定各项评估要求,全面收集项目涉及的上位规划、申报通知等相关评估资料,提出评估工作安排意见及建议,增强评估工作的计划性和主动性。
2.2 前期准备阶段 前期准备阶段主要包括三项重点工作:一是实施准备。承接任务后,明确评估工作负责人,尽快熟悉相关规划及项目总体情况,分析项目特点,研究评估要求,厘清项目重点及特殊环节,制定评估细则、专家评估表等。二是制定评估工作方案。完成准备工作后制定评估工作方案,明确评估组织方式、时间、地点、人员数量、纪律要求等。三是组建评估工作组。工作组由评估工作人员与评估专家组成。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和专业特点,一般配备市场分析、工艺技术、工程技术、工程经济、项目管理等专业人员各1名,重大复杂项目根据需要酌情调整。
2.3 组织实施阶段 组织实施阶段一般包括分发材料、专家审查、意见收集等环节。一是分发材料。工作人员将申报通知、项目申报材料、评估细则、专家评估表等分发给专家,组织专家逐条学习评估细则,讲解评估要点,确保专家对评估要求理解到位,统一评估尺度。另外,还需明确各专家的职责分工、提交成果格式及深度要求,确定成果提交时间。二是专家审查。专家根据评估要求和职责分工提出专业审查意见,工作人员与专家及时沟通,掌握进度,解答专家审查过程中的疑问。此环节可根据项目类型、投资规模、难度系数、竞争强度等采用现场考察、竞争答辩等不同方式。三是意见收集。根据工作时限,及时收集各专家的意见,对专家意见的格式、内容和深度把关,不满足要求的及时与专家沟通并要求修改、完善,专家意见终稿打印后需各专业专家签字,以备后续审核、审定、存档用。
2.4 成果形成阶段 评估机构工作人员复核专家意见各项内容并起草评估报告,对专家意见有偏差、结论不合理的需在评估报告中提出调整建议。评估报告按照内部审核流程逐级审核后,形成成果文件报送稿。
2.5 成果提交阶段 根据委托单位的要求提供相关成果文件,一般包括单个项目评估报告和投资核定表等相关附件。批量委托项目还需提交总体评估报告、项目汇总表、评估结果统计表等。评估工作流程如下(见图1)。(作者:王艳霞 谭瑶瑶)

图1 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评估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