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环境治理与开发是推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针对我国海洋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中的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商业模式创新不足、陆海统筹缺乏系 统 性等核心问题,提出导入 EOD开发模式开展规划策划、生态本底修复,导入绿色低碳产业等实现政企各方合作共赢的实施路径。
一、海洋环境综合治理与开发的主要困境
海洋空间尤其是海岸带、海湾等区域是人地关系和开发利用强度最高的区域,涉及海洋、市政、防洪、水利和环境等多学科知识。我国专注于海洋开发规划的人才供给不足,导致海洋的绿色、集约开发水平不高。现阶段,海洋环境综合治理和绿色开发的主要困境集中在规划设计、资金来源、商业模式三个主要方面。

1.1 海洋空间规划设计不合理,陆海统筹缺乏系统性
海洋生态系统具有脆弱性,我国海洋管理分属于国土、海洋、水利、环保、林业等多个部门,各类空间规划重叠,若规划布局不合理,则会影响海洋资源的生态可持续利用。此外,从事城市规划的专业人员对海洋和海洋空间规划的认识不足,规划目标缺乏差异化和特色化,从而导致海洋的破坏性开发和无序性利用。
1.2 资金依靠财政转移支付,社会资本参与度较低
自2010年启动海洋生态修复以来,国家财政部、原国家海洋局、自然资源部等部委,陆续颁布了海洋生态修复资金的支持政策,成立了中央海域和海岛保护资金、蓝色海洋专项资金,对海洋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给予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地方省市配套一定比例的投资,统筹并组织实施具体项目。然而,环境治理投入和产业开发收益之间的协同机制尚未建立,海洋综合治理的市场准入、政策法规也尚在探索之中,社会资本投资风险大,收益权不清晰,主动参与较低。此外,国家财政具有明显的政策性特征,使得国家财政资金并不能成为海洋环境综合治理所需的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
1.3 工程现汇招投标为主,商业模式创新不足
从各省市已经开展的海洋综合治理项目看,工程组织方式主要以工程现汇为主,主要责任主体为政府主管单位或政府平台公司;项目内容侧重于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等公益性内容,涉及生态产业化内容占比较低,在投融资、工程建设、产业导入、资产运营等方面涉及较少,“政府主导、企业为主、市场化运作、产业化发展”方面的商业模式创新不足,未能整合产业链的优质资源,在开展高水平的项目策划以及高质量实施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EOD模式及适用性
2.1 EOD模式内涵
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co-environmentorienteddevelopment,EOD)是以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为基础,以特色产业运营为支撑,以区域综合开发为载体,采取产业链延伸、联合经营、组合开发等方式,推动公益性较强、收益性差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收益较好的关联产业有效融合,统筹推进,一体化实施,将生态环境治理带来的经济价值内部化的一种创新性项目组织实施方式。
EOD模式在充分考量生态修复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基于资源开发反哺生态修复投入、外部价值内部化的核心方案,推动片区绿色低碳和可持续发展。EOD模式环境治理与产业开发之间的双向互动关系见图1。

图1 EOD模式的主要内涵
2.2 EOD模式适用条件
EOD模式的核心是实现资源、资产、资本和资金的价值循环,将生态环境的优势转化为生态资产,通过产业投资实现价值收益,借助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实现资金退出。2020年9月,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发布《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以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对环境治理模式创新,提升环境治理服务水平,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2021年出台的《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鼓励将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与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权益挂钩,强调统筹收益与投入的统一性,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产业开发的交易结构奠定了基础。
EOD模式的成功实施,需要满足三个基本条件,一是要筛选生态环境治理和产业开发内容;二是投资主体要具备策划、规划、投资、招商、建设、运营一体化能力;三是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要求,满足银行资金可融性要求。海洋环境综合治理和开发项目,兼具公共资源的公益性属性,以及产业投资开发的盈利属性,EOD模式可同时发挥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合作优势,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海洋环境综合治理和开发,有效地缓解政府的财政压力。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可整合社会优质资源,共同开展项目前期策划,一方面保证政府的监管效力,另一方面可满足各参与主体的投资开发收益,提升社会整体价值创造效率。(作者:刘林,代晓松,张永强)